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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划分由原来五种简化为哪三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5 19:59
事端职责划分由本来五种简化为三种
《细则》将契合机动车细微路途交通事端自行洽谈条件事端的职责划分由本来的五种简化为三种,即:悉数职责,平等职责,无职责
取消了主次职责。其间,当事人遇有细微交通事端,一方当事人无差错,或许有差错但与事端成因没有关系的,另一方有“逆向行驶”、“闯红灯”等21种行为之一的负悉数职责:当事人遇有细微交通事端,各方当事人均有差错的,不管事端差错巨细,均负平等职责;一方当事人在事端中无差错的不承当职责。
遇闯祸逃逸稳妥公司可先行赔付受害方
事端一方负悉数职责的,事端各方应一起到与全责方稳妥公司约好的地址,由全责方稳妥公司担任对事端各方车辆查勘定损,并依照稳妥有关规则和流程处理。
事端各方负平等职责的,事端各方应挑选确认一家稳妥公司,与其约好地址,并一起前往该地址处理查勘定损事宜。原则上与车辆丢失较重的一方承保公司约好地址处理。依照稳妥有关规则和流程处理。
一方当事人闯祸逃逸的,其他方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受害方的车辆丢失由其承保车辆丢失险的稳妥公司依照条款规则先行赔付。案子侦破后,由稳妥公司向逃逸方追偿。未投保车辆丢失险的,由其自行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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