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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役权登记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1 12:12

许多土地和房产职业工作者都不知道地役权这个概念,可是这项特别的权力的确存在,并且很重要。那么什么是地役权?地役权又是何时建立的?在我国怎样处理地役权挂号?据材料显现,在2007年3月16日《物权法》公布之前,尽管我国在实践中存在着地役权,可是在我国正式公布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呈现过“地役权”这个名词。地役权被当作一种他项权力对待。
关于地役权的挂号,《土地挂号方法》第三十七条进行了清晰的规则,实践中应当留意以下几点:
一是地役权挂号实施的挂号对立主义,而不是挂号收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收效之时建立,而不是挂号之时建立。未经挂号,不得对立第三人。地役权挂号需求两边自愿恳求,并需求供给地役权合同。
二是当事人恳求处理地役权挂号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应当清楚无争议,当事人应当供给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土地权力证书。
三是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好,但不得超越土地承揽经营权、建造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
四是地役权挂号直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即可,不需求报政府批阅。
五是契合地役权挂号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好的有关事项别离记载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土地挂号簿和土地权力证书,并将地役权合同保存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宗地档案中。
六是供役地、需役地分属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辖的,当事人能够向担任供役地挂号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恳求地役权挂号。担任供役地挂号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完结挂号后,应当告诉担任需役地挂号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记载于需役地的土地挂号簿。
七是地役权挂号后,应当向当事人发放他项权力证明书,将地役权状况在土地证书上的记事栏上加以记载。
八是尽管地役权的初始挂号实施的是挂号对立主义,可是现已挂号的地役权改变、转让或许消除的,应当及时处理改变挂号或许刊出挂号。
地役权合同演示文本
立契约书人xxx(以下简称甲方)xxx(以下简称乙方),兹为签定地役权设定契约书,经当事人协议,缔结条款如下:
第一条 供役地一切人甲方,关于地役权人乙方一切的xx市xx号的土地,为便于通行,将其一切下记土地设定地役权给乙方。宅地面积x平方米。
第二条 前顷土地具有地役权部分如下:
土地东部xx地号的边界线起,往西xx平方米,从乙方一切的土地边界线起向南方公路30米,面积20平方米,附图表于后。
第三条 甲方关于前项土地的部分,以其费用,每年修正一次,以便通行。
第四条 乙方为酬报,每年付人民币x元给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付出。
第五条 乙方若有两年以上不付前项酬报金时,甲方可恳求消除地役权。
第六条 地役权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30年为限。
第七条 在本地役权契约有效期间内,随时与需役地一起移转,即便需役地一切人搬运,地役权也不消除。
本契约书正本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供役地一切人(甲方):xxx
住址:
身份证一致号码:
地役权(乙方):xxx
住址:
身份证一致号码: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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