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因使用被损坏的,承租人要不要承担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8 05:38
承租人应当依照约好的办法运用租借物。对租借物的运用办法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当事人能够在合同收效后协议弥补,不能达到弥补协议,依照买卖习气仍不能确认的,应当依照租借物的性质运用。所谓依照租借物的性质是指依照租借物自身的特点,如客运轿车是用来运送旅客的,而不能用来运送货品。
承当人依照约好的办法或许租借物的性质运用租借物,致使租借物遭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当损害赔偿职责。由于租借物因正常运用遭到的损耗是一种耗费,任何物品因运用都会有必定的磨损和耗费,其价值会逐步变小。出租人将租借物交给承租人运用、收益,也就认可了这种损耗,并已租借物因合理损耗而削减的价值实际上现已包含在租金中了。假如承租人未依照约好的办法或许租借物的性质运用租借物,致使租借物遭到丢失的,这种丢失是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形成的,不属于正常损耗,承租人应当承当违约职责,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丢失。
承当人依照约好的办法或许租借物的性质运用租借物,致使租借物遭到损耗的,承租人不承当损害赔偿职责。由于租借物因正常运用遭到的损耗是一种耗费,任何物品因运用都会有必定的磨损和耗费,其价值会逐步变小。出租人将租借物交给承租人运用、收益,也就认可了这种损耗,并已租借物因合理损耗而削减的价值实际上现已包含在租金中了。假如承租人未依照约好的办法或许租借物的性质运用租借物,致使租借物遭到丢失的,这种丢失是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形成的,不属于正常损耗,承租人应当承当违约职责,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