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司考继承法考点精析 遗嘱继承的概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3 10:19一、考点阐明
遗言承继的概念;遗言的概念与特征。
二、理论剖析
(一)遗言承继的概念
遗言承继是指由被承继人生前所立的遗言来指定承继人及其承继的遗产品种、数额的承继方法。
(二)遗言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遗言是立遗言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置或对其他身后业务所作的组织,并在逝世时发作效能的单独民事法律行为。
2、特征
(1)遗言是单独民事法律行为,因而关于法律行为的一起规则适用于遗言,如遗言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明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等。
(2)遗言是死因行为,即只要在立遗言人逝世时才发作法律效能,因而立遗言人能够恣意修正和吊销其遗言。
(3)遗言是要式法律行为,有必要采纳法律规则的五种方法之一,并且每种方法有必要契合法律规则的条件,不然无效。
(4)遗言是死者生前处理其身后业务的意思表明,首要是组织其产业的归属。
(5)遗言不行署理,只能代书法。
三、例题解析
[例题]王某某和李某某于l975年成婚,生育有一对儿女,王志刚和王瑞丽。因为王志刚找女朋友的时分受到了爸爸妈妈的阻止,与爸爸妈妈的联系一向十分严重。虽然在同一个城市寓居,父子俩常常不来往,逢年过节可贵去看父亲一次,王某某一向自己日子,其间,王瑞丽常常去照料王某某的起居。王某某的街坊董某某也常常协助和照料王某某。2000年,王某某逝世,留有房子3间,存款5万元,王某某生前立有遗言:房子由其女儿王瑞丽承继,存款5万元,由王瑞丽承继3万,赠与街坊董某某1万,王志刚承继1万。王志刚得知后以为自己是王某某的榜首次序合法承继人,应当分得遗产,街坊董某不是法定承继人无权承继遗产。关于此案,下列说法过错的是:( )。
A.应当依照王某某的遗言切割遗产
B.王瑞丽和王志刚都是王某某的榜首次序法定承继人,遗言分配得不均,无效
C.街坊董某不是法定的遗产承继人,也不是遗言承继人,可是能够受遗赠
D.应当由王志刚和王瑞丽等额承继遗产
[答案]BD
[解析]本案首要考察的是遗言承继的概念和特征以及适用条件。《承继法》第l6条规则,公民能够依照本法规则立遗言处置个人遗产,并能够指定遗言执行人。公民能够立遗言将个人产业指定由法定承继人的一人或许数人承继。公民能够立遗言将个人产业赠给国家、团体或许法定承继人以外的人。“遗言承继”,是指公民经过遗言来指定由法定承继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来承继其遗产,并决议其承继人所要承继的遗产的品种和数额的承继方法。所以遗言承继也被称之为“指定承继”。并且,遗言承继还能够不平等,被承继人能够在法定承继人的范围内能够处置自己的遗产。本案中,王志刚和其父亲王某某之间联系欠好,王某某能够在王志刚和王瑞丽之间平等或许不平等的分配。并且,依据《承继法》第l6条的规则,被承继人能够把自己的遗产遗赠给国家、团体或许法定承继人以外的人。所以,王某某能够把自己的遗产遗赠给街坊董某。所以,王某某的遗言是合法有用的,应当依照王某某的遗言切割遗产.董某能够受遗赠。所以,答案A、C正确,B、D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