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补偿费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1 06:12

国家征用乡村宅基地一般怎样补偿?
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补偿费规则: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则 征用土地的,依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处给予补偿。征用犁地的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犁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犁地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犁地的安顿补助费,依照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核算。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依照被征用的犁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均匀每人占有犁地的数量核算。每一个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的安顿补助费规范,为该犁地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可是,每公顷被征用犁地的安顿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越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十五倍。
宅基地补偿规范:
宅基地补偿是依据各地不同而拟定的,补偿规范要到当地相关部分去查。
假如觉得补偿规范太低
1、能够去土地部分咨询当地补偿的规范是多少;
2、假如规范过低,能够去上级部分投诉。
怎样补偿:
乡村宅基地产权归村团体一切,由村团体分配给乡民运用,乡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寓居。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分,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子补偿。因为宅基地的产权归于村团体,因而,这部分补偿归村团体一切,不会直接给宅基地运用人。而房子的产权归于乡民私有,因而房子补偿归乡民一切。乡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假如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团体要给乡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乡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假如有不清楚的当地去当系相关部分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