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6 14:09
法令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在咱们心中早已构成一种观念,可是法院公安有些行为是只针对某些人而举动,并不是随意就能介入人们的日子中,比方,有的小伙伴提出了疑问,拘传的法令规矩有哪些。那么就让听讼网小编带您一同来看看吧
什么是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承受讯问的一种强制办法。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办法系统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议适用。
拘传的条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榜首百零九条的规矩,人民法院对有必要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包含了三层意思:(1)适用对象是有必要到庭的被告。一般来说,离婚案子的当事人须出庭参与诉讼。(2)现已两次传票传唤。(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拘传的程序
依据法令规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行拘传。拘传的首要程序是: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批阅。办案人员依据办案状况,以为需求选用拘传办法的,应首要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阅。2.拘传的实行。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实行人员实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抵抗拘传的,可以运用戒具,强制到案。3.拘传的次数与时刻。刑诉法榜首百一十七条[2] “传唤、拘传继续的时刻不得超越十二小时;案情特别严重、杂乱,需求采纳拘留、拘捕办法的,传唤、拘传继续的时刻不得超越二十四小时。“不得以接连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确保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刻。”4.拘传的地址。依据公安部《规矩》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矩》第35条规矩,拘传的地址,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地点的市、县以内。假如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地点地的市、县进行;特别状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许居住地地点的市、县内进行。5.拘传的成果。公、检、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到案后,应当当即讯问。讯问完毕后,应依据案子的状况作出不同的处理:以为依法应当约束或掠夺其人身自由的,可以选用其他相应的强制办法;以为不宜适用其他强制办法的,应当即开释,不得变相扣押。
据传的注意事项
1.强化对被实行人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拘传。在实行工作中,表面上无产业可实行的单位、安排的法定代表人或许负责人常以逃避实行人员作为逃债手法,其他人也托言不了解状况,不配合查询,致使法院无法实行。对此,拘传无疑是很有用的强制手法,让其法定代表人或许负责人亲自感触法令的强制办法,并经过这一办法的屡次适用,震撼其嚣张气焰,震撼其鄙视法令的心态,并经过下降其形象,使其无所遁其行,必将获得杰出的实行作用。可是此种状况下的拘传不是刑事强制办法,因为刑事强制办法仅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对被实行人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拘传在性质上归于对阻碍诉讼次序行为的处理方式,除非构成拒不实行裁判判定罪。
2.多用拘传,慎用拘留。因为拘传的作用要好于拘留,因此在实行中,要掌握这样一个准则,便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容易适用拘留。只要在重复适用拘传失效后,才干适用拘留。
3.充分发挥拘传作用。拘传时可以告诉新闻媒体参与,将其轻视法庭、拒不实行判定裁决的行为予以曝光,增强拘传的作用。在将被实行人拘传到庭后,要让其照实陈说其产业状况和实行才能、作出实行方案,可以经过开庭,让申请人对被实行人进行问询,假如申请人可以供给被实行人具有产业的头绪,可以让被实行人质证,假如被实行人不予质证,或许其辩驳不能成立,就可以依据证据规矩确定被实行人有产业而不实行,然后依法追究被实行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搜集的有关于拘传的相关材料信息,由此咱们可以知道,据传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纳的强制办法,是为了更好的处理咱们的问题而采纳的有力的办法,也是需求有法令依据的,不会马马虎虎的据传。假如您还有其他的问题需求回答,听讼网也供给在线的法令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咨询。
什么是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承受讯问的一种强制办法。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办法系统中强制力最轻的一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议适用。
拘传的条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榜首百零九条的规矩,人民法院对有必要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这包含了三层意思:(1)适用对象是有必要到庭的被告。一般来说,离婚案子的当事人须出庭参与诉讼。(2)现已两次传票传唤。(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拘传的程序
依据法令规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行拘传。拘传的首要程序是: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批阅。办案人员依据办案状况,以为需求选用拘传办法的,应首要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阅。2.拘传的实行。拘传应当由两人以上的实行人员实行。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对抵抗拘传的,可以运用戒具,强制到案。3.拘传的次数与时刻。刑诉法榜首百一十七条[2] “传唤、拘传继续的时刻不得超越十二小时;案情特别严重、杂乱,需求采纳拘留、拘捕办法的,传唤、拘传继续的时刻不得超越二十四小时。“不得以接连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确保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刻。”4.拘传的地址。依据公安部《规矩》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矩》第35条规矩,拘传的地址,应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地点的市、县以内。假如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地点地的市、县进行;特别状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许居住地地点的市、县内进行。5.拘传的成果。公、检、法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到案后,应当当即讯问。讯问完毕后,应依据案子的状况作出不同的处理:以为依法应当约束或掠夺其人身自由的,可以选用其他相应的强制办法;以为不宜适用其他强制办法的,应当即开释,不得变相扣押。
据传的注意事项
1.强化对被实行人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拘传。在实行工作中,表面上无产业可实行的单位、安排的法定代表人或许负责人常以逃避实行人员作为逃债手法,其他人也托言不了解状况,不配合查询,致使法院无法实行。对此,拘传无疑是很有用的强制手法,让其法定代表人或许负责人亲自感触法令的强制办法,并经过这一办法的屡次适用,震撼其嚣张气焰,震撼其鄙视法令的心态,并经过下降其形象,使其无所遁其行,必将获得杰出的实行作用。可是此种状况下的拘传不是刑事强制办法,因为刑事强制办法仅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对被实行人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拘传在性质上归于对阻碍诉讼次序行为的处理方式,除非构成拒不实行裁判判定罪。
2.多用拘传,慎用拘留。因为拘传的作用要好于拘留,因此在实行中,要掌握这样一个准则,便是不到万不得已不容易适用拘留。只要在重复适用拘传失效后,才干适用拘留。
3.充分发挥拘传作用。拘传时可以告诉新闻媒体参与,将其轻视法庭、拒不实行判定裁决的行为予以曝光,增强拘传的作用。在将被实行人拘传到庭后,要让其照实陈说其产业状况和实行才能、作出实行方案,可以经过开庭,让申请人对被实行人进行问询,假如申请人可以供给被实行人具有产业的头绪,可以让被实行人质证,假如被实行人不予质证,或许其辩驳不能成立,就可以依据证据规矩确定被实行人有产业而不实行,然后依法追究被实行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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