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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的概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0 10:50

物权法解说:第二百零三条【最高额典当的概念】
第二百零三条 为担保债款的实行,债款人或许第三人对一守时间内即将接连发作的债款供给担保产业的,债款人不实行到期债款或许发作当事人约好的完成典当权的景象,典当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款额极限内就该担保产业优先受偿。
最高额典当权建立前现已存在的债款,经当事人赞同,能够转入最高额典当担保的债款规模。
【解说】本条主要是关于最高额典当的概念的规则。
依据本条的规则,最高额典当是指为担保债款的实行,债款人或许第三人对一守时间内即将接连发作的债款供给典当担保,债款人不实行到期债款或许发作当事人约好的完成典当权的景象的,典当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款额极限内就该担保产业优先受偿。
最高额典当具有以下特征:
首要,最高额典当是限额典当。设定典当时,典当人与典当权人协议约好典当产业担保的最高债款限额,不管将来实践发作的债款怎么增减变化,典当权人只能在最高债款额规模内对典当产业享有优先受偿权。实践发作的债款超越最高限额的,以典当权设守时约好的最高债款额为限优先受偿;不及最高限额的,以实践发作的债款额为限优先受偿。
其次,最高额典当是为将来发作的债款供给担保。最高额典当权设守时,不以主债款的存在为条件,是典型的担保将来债款的典当权。这儿的“将来债款”,是指设定典当时髦未发作,在典当期间即将发作的债款。
再次,最高额典当所担保的最高债款额是确认的,但实践发作额不确认。设定最高额典当权时,债款没有发作,为担保将来债款的实行,典当人和典当权人协议确认担保的最高数额,在此额度内对债款担保。如甲以自己的一栋房产为典当产业,与银行乙签定一份担保最高300万元债款的最高额典当合同,以担保将来可能发作的债款的实行。
最终,最高额典当是对一守时间内接连发作的债款做担保。这儿讲的一守时间,不仅指债款发作的期间,更是指典当权担保的期间,如对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作的债款供给担保。接连发作的债款,是指所发作的债款次数不确认,且接连发作,如债款人在一年期间内向银行第一次告贷100万元,第2次告贷50万元,在该期间内将来还可能发作第三次、第四次乃至更屡次告贷。这儿讲的对一守时间内接连发作的债款做担保,是指在担保的最高债款额极限内,对某一确守时间内接连屡次发作的债款做担保,如最高债款额为300万元,担保期间为一年,那么,在一年之内,不管发作多少次债款,只需债款总额不超越300万元,这些债款都能够就典当产业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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