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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20:14
公司里边的股东把握的公司里边的股份,可是并不意味着公司的产业和股东个人产业能够混淆在一同,这个时分会呈现严峻的过错,那么怎么进行处理这种状况?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公司产业与股东个人产业混淆处理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则:“公司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独立位置和股东有限职责,躲避债款,严峻危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品格否定作了特别规则,公司与股东产业发作混淆,并且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性时,股东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公司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法人,公司法人的品格独立于任何个人,包含公司的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首要体现在公司有独立的产业、能够以其悉数产业独立承当民事职责,而与公司的股东并无直接联络。根据这种法人品格独立性,公司运营过程中发作的债款,债权人也只得向公司建议债款,而不能申述股东。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如果说股东的个人产业和公司的产业混在一同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这个股东有可能会乱用公司法人的职责躲避债款,并且这个会危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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