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对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有无处罚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0 03:43
【案情】
2011年4月16日正午1时左右,某中学校院内,王某与几名同学饭后一起行走在学校道上,当行至斜坡路段时,一辆摩托车从后边冲过来,像脱缰的野马相同把王某等人挤向路旁边,王某躲闪不及被车辆撞到,随即,学校保安及班主任等人赶到现场,把王某送至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与此同时,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后也赶到事发现场。经对现场勘查和问询当事人及证人,交警大队认定房某系醉酒驾车,对房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和暂扣五个月驾驭证的处分决议。房某以学校内交通事端不是真实意义上的交通事端,交警大队对本案不具有行政处分权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不合】
交警大队对本案是否具有行政处分权,存在争议:
榜首种定见以为,《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则:“车辆在路途以外通行时发作的事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则处理。”据此,交警大队对学校交通事端具有统辖权,因而具有相应的行政处分权。
第二种定见以为,《路途交通安全法》榜首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则:“路途”是指公路、城市路途和虽在单位统辖规模但答应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当地,包含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该条第(五)项规则,“交通事端”是指车辆在路途上因差错或许意外构成的人身伤亡或许财产损失的事端。本案杨某驾驭摩托车在学校内将学生王某撞伤,学校非答应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当地,不属于《路途交通安全法》规则的“路途”规模;其次,《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的“车辆在路途以外通行时发作的事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则处理。”应理解为“对发作在路途外的交通事端,交警部门接到报案后,使用处理路途交通事端的经历和技术手段,帮忙勘查事端现场,提出事端的成因剖析,将案子移交有关部门或许奉告当事人的处理途径。”第三,该法“法律责任”一章中,并未规则交警部门有权对路途外发作的交通事端作出行政处分。第四,《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路途外交通事端主管与处理问题的答复》规则:凡属《路途交通管理法令》所称路途规模以外“乡(镇)村自行建筑的路途和天然通车构成的路途”以及“住所楼群路途,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途,厂矿企事业的专用路途上发作的车辆事端”,因为不属于路途交通管理的规模,其事端公安机关只能应单位要求对比有关路途交通法规合作单位处理。第五,《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三十条榜首款也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现场查询以为不属于路途交通事端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子移交有关部门或许奉告当事人处理途径。”因而,本案事端也不属于路途交通事端,交警部门没有行政处分权。
【剖析】
笔者赞同榜首种定见,理由如下:
1、从立法精力看。尽管《路途交通安全法》榜首百一十九条第(一)项将“路途”规则为“公路、城市路途和虽在单位统辖规模但答应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当地。”本案学校内的路途,不属于《路途交通安全法》规则的“路途”规模,本次事端也不属于典型意义上的路途交通事端。但《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则:“车辆在路途以外通行时发作的事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则处理。”《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九十七条榜首款规则:“车辆在路途以外通行时发作的事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则处理。”从上述条款的立法精力看,是要求交警部门接到报案后,参照路途交通安全法及其施行法令的有关规则处理非路途交通事端。而《路途交通安全法》及《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端是有明确规则的,假如将上述条款的立法精力理解为“对发作在路途外的交通事端,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车主报案后,仅仅使用处理路途交通事端的经历和技术手段,帮忙勘查事端现场,提出事端的成因剖析,将案子移交有关部门或许奉告当事人的处理途径。”则在现实生活中,跟着机动车辆的很多添加所造成的的相似事端,就会因有关部门责任不清而导致很多朴实意义上的“非路途交通事端”得不到及时处理,影响社会秩序安稳,这明显与立法精力相违反。
2、从司法实践看。《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三十条榜首款规则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现场查询以为不属于路途交通事端的案子”,应该是交通事端以外的朴实的触及车辆的治安或刑事等案子,比方成心驾车撞伤非路途上的行人或车辆等的治安或刑事案子,并非将路途外交通事端彻底扫除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之外,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有专业技术手段和长期实践堆集的处理经历,路途外发作的交通事端由其处理,不只有法律依据,并且会更快捷敏捷,契合行政效率准则。本案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敏捷赶至对案子进行了处理,假如仅仅采纳技术上的处理然后将案子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则无形之中添加了法律环节,晦气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及时维护。
综上,交警大队对引发学校交通事端的房某某具有行政处分权。
2011年4月16日正午1时左右,某中学校院内,王某与几名同学饭后一起行走在学校道上,当行至斜坡路段时,一辆摩托车从后边冲过来,像脱缰的野马相同把王某等人挤向路旁边,王某躲闪不及被车辆撞到,随即,学校保安及班主任等人赶到现场,把王某送至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与此同时,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后也赶到事发现场。经对现场勘查和问询当事人及证人,交警大队认定房某系醉酒驾车,对房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和暂扣五个月驾驭证的处分决议。房某以学校内交通事端不是真实意义上的交通事端,交警大队对本案不具有行政处分权为由提起行政诉讼。
【不合】
交警大队对本案是否具有行政处分权,存在争议:
榜首种定见以为,《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则:“车辆在路途以外通行时发作的事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则处理。”据此,交警大队对学校交通事端具有统辖权,因而具有相应的行政处分权。
第二种定见以为,《路途交通安全法》榜首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则:“路途”是指公路、城市路途和虽在单位统辖规模但答应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当地,包含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该条第(五)项规则,“交通事端”是指车辆在路途上因差错或许意外构成的人身伤亡或许财产损失的事端。本案杨某驾驭摩托车在学校内将学生王某撞伤,学校非答应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当地,不属于《路途交通安全法》规则的“路途”规模;其次,《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的“车辆在路途以外通行时发作的事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则处理。”应理解为“对发作在路途外的交通事端,交警部门接到报案后,使用处理路途交通事端的经历和技术手段,帮忙勘查事端现场,提出事端的成因剖析,将案子移交有关部门或许奉告当事人的处理途径。”第三,该法“法律责任”一章中,并未规则交警部门有权对路途外发作的交通事端作出行政处分。第四,《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路途外交通事端主管与处理问题的答复》规则:凡属《路途交通管理法令》所称路途规模以外“乡(镇)村自行建筑的路途和天然通车构成的路途”以及“住所楼群路途,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路途,厂矿企事业的专用路途上发作的车辆事端”,因为不属于路途交通管理的规模,其事端公安机关只能应单位要求对比有关路途交通法规合作单位处理。第五,《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三十条榜首款也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现场查询以为不属于路途交通事端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子移交有关部门或许奉告当事人处理途径。”因而,本案事端也不属于路途交通事端,交警部门没有行政处分权。
【剖析】
笔者赞同榜首种定见,理由如下:
1、从立法精力看。尽管《路途交通安全法》榜首百一十九条第(一)项将“路途”规则为“公路、城市路途和虽在单位统辖规模但答应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当地。”本案学校内的路途,不属于《路途交通安全法》规则的“路途”规模,本次事端也不属于典型意义上的路途交通事端。但《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则:“车辆在路途以外通行时发作的事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则处理。”《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第九十七条榜首款规则:“车辆在路途以外通行时发作的事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则处理。”从上述条款的立法精力看,是要求交警部门接到报案后,参照路途交通安全法及其施行法令的有关规则处理非路途交通事端。而《路途交通安全法》及《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端是有明确规则的,假如将上述条款的立法精力理解为“对发作在路途外的交通事端,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车主报案后,仅仅使用处理路途交通事端的经历和技术手段,帮忙勘查事端现场,提出事端的成因剖析,将案子移交有关部门或许奉告当事人的处理途径。”则在现实生活中,跟着机动车辆的很多添加所造成的的相似事端,就会因有关部门责任不清而导致很多朴实意义上的“非路途交通事端”得不到及时处理,影响社会秩序安稳,这明显与立法精力相违反。
2、从司法实践看。《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三十条榜首款规则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现场查询以为不属于路途交通事端的案子”,应该是交通事端以外的朴实的触及车辆的治安或刑事等案子,比方成心驾车撞伤非路途上的行人或车辆等的治安或刑事案子,并非将路途外交通事端彻底扫除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之外,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有专业技术手段和长期实践堆集的处理经历,路途外发作的交通事端由其处理,不只有法律依据,并且会更快捷敏捷,契合行政效率准则。本案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敏捷赶至对案子进行了处理,假如仅仅采纳技术上的处理然后将案子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则无形之中添加了法律环节,晦气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及时维护。
综上,交警大队对引发学校交通事端的房某某具有行政处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