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可以取得取保候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7 18:16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许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法律咨询:
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问题?
在被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前,假如两边早点签定调停补偿协议,并对方并出具了体谅书或出具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文书给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话,那是否有或许不会被取保候审或不予刑事立案呢?
律师回答:
一般来说,活跃补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体谅,是从轻、减轻、免于刑事处分的裁夺情节。一起还要契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实践中,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伤)等案子中,假如两边早点签定调停补偿协议,并对方并出具了体谅书或出具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文书给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话,一般都按取保候审或许直接吊销刑事立案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榜首,取保候审权力的忽视。长期以来,刑事诉讼理论界对取保候审准则的研讨,片面强调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特点,而疏忽了取保候审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重要意义——即在契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下,取保候审对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是一项重要的权力。
第二,续保问题。高法“解说”第七十五条规则: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子申述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关于契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从头处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从头核算。第三,决议取保候审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四款明确规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实行”,但详细的实行程序没有明确规则。
第四,宣告取保候审的机关。宣告取保候审有的以为应当是决议取保候审的机关,有的则以为应当是实行取保候审的机关。
第五,保证金交纳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许交纳保证金。”该条规则树立的保证金担保,契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树立和完善的需求,重视发挥经济手段在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旨在使用经济利益的驱动,促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觉实行法定的责任,保证侦办、申述、审判作业的顺利进行。
法律咨询:
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问题?
在被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前,假如两边早点签定调停补偿协议,并对方并出具了体谅书或出具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文书给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话,那是否有或许不会被取保候审或不予刑事立案呢?
律师回答:
一般来说,活跃补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体谅,是从轻、减轻、免于刑事处分的裁夺情节。一起还要契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实践中,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伤)等案子中,假如两边早点签定调停补偿协议,并对方并出具了体谅书或出具不予追查刑事责任的文书给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话,一般都按取保候审或许直接吊销刑事立案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榜首,取保候审权力的忽视。长期以来,刑事诉讼理论界对取保候审准则的研讨,片面强调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特点,而疏忽了取保候审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重要意义——即在契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下,取保候审对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是一项重要的权力。
第二,续保问题。高法“解说”第七十五条规则: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子申述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关于契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从头处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从头核算。第三,决议取保候审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四款明确规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实行”,但详细的实行程序没有明确规则。
第四,宣告取保候审的机关。宣告取保候审有的以为应当是决议取保候审的机关,有的则以为应当是实行取保候审的机关。
第五,保证金交纳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许交纳保证金。”该条规则树立的保证金担保,契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树立和完善的需求,重视发挥经济手段在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旨在使用经济利益的驱动,促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觉实行法定的责任,保证侦办、申述、审判作业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