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低保人群申购限价商品房办事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10:59一、就事根据
《关于印发天津市限价产品住宅办理暂行办法的告诉》(津政发〔2008〕39号)、《关于执行〈天津市限价产品住宅办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告诉》(津疆土房改〔2008〕291号)、《关于放宽限价产品住宅购买条件的告诉》(津疆土房保〔2009〕13号)
二、就事须知
限价产品住宅购买请求人,持以下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地点区房管局提出请求:
1、自己身份证;
2、家庭户口簿;
3、家庭现寓居状况有关证明;
三、就事程序及时限
1、向户籍地点区房管局提出请求。
2、区房管局对请求家庭户籍、人口、住宅等状况进行初审,作业时限5日。
3、请求人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到区民政局进行收入核对,作业时限15日。
4、区房管局对请求人购买限价产品住宅资历进行审阅,作业时限5日。
5、区房管局将请求人相关状况公示,公示期限5日。
6、区房管局开具《天津市限价产品住宅购买资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