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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1 13:39

网友发问:
我是原国有商业企业的下岗女工,本年46岁,下岗后一向没有固定作业,(下岗前单位缴有养老金)也是自己缴养老金及医保,请问,就现在的方针,到50岁时能办退休吗?假如我现在找一家单位,它乐意帮我交养老金,到50岁时是否一定能办退休?请将两个问题分隔答复。一个不明白方针的女性。谢谢!
发问者:46岁的下岗女工
律师回复:
您好!欢迎您来咨询。
依照现行社保方针,需一起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参保员工,方可在处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
1、抵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在个人服务窗口参保缴费的女员工,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确认,其间,原为国有和集体企业正式员工的或随单位参保缴费达10年以上的,其退休年龄可根据自己自愿,挑选50周岁或55周岁;
2、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假如您契合以上方针要求,可在到达退休条件当月的任何一个作业日处理退休手续。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足,如有疑问,请致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6056707。最终,感谢您对咱们作业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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