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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让员工签不买公积金协议合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6 11:32

咱们知道公积金,通常是指住宅公积金,是指作业单位为在员工工缴存的长时间住宅储金。住宅公积金准则是国家法律规则的重要的住宅社会保证准则。那么公司让员工签不买公积金协议是否合法,下面听讼网的小编为咱们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咱们回答。
公司让员工签不买公积金协议是否合法
这类行为是不合法。住宅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员工工缴存的长时间住宅储金。住宅公积金具有普遍性、保证性、福利性、强制性、政策性等特征。乡镇在员工工,不管其作业单位性质怎么、家庭收入凹凸、是否已有住宅,都有必要依照《住宅公积金法令》的规则缴存住宅公积金;单位不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或许不为本单位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树立的,住宅公积金的处理中心有权利责令期限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能够按《住宅公积金法令》的有关条款进行处分,并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积金的意义
(1)住宅公积金只在乡镇树立,乡村不树立住宅公积金准则。
(2)只要在员工工才树立住宅公积金准则。无作业的乡镇居民不实施住宅公积金准则,离退休员工也不实施住宅公积金准则。
(3)住宅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员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员工个人缴存,员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同时缴存到住宅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宅公积金缴存的长时间性。住宅公积金准则一经树立,员工在职期间有必要不间断地按规则缴存,除员工离退休或发作《住宅公积金处理法令》规则的其他景象外,不得间断和中止。表现了住宅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宅公积金是员工按规则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宅消费开销的个人住宅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堆集性,即住宅公积金虽然是员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方式发放,而且有必要存入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在受托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施专户处理。二是专用性,住宅公积金实施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则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宅,或交纳房租。员工只要在离退休、逝世、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或户口迁出原寓居城市时,才可提取自己账户内的住宅公积金。按我国规则,企业都应该给员工存储住宅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综上所述咱们能够清楚知道,公司让员工签定不买公积金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依据相关规则,不为本单位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账户树立的,住宅公积金的处理中心有权利责令期限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并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当地,请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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