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最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6 04:32咱们都知道从5月起咱们国家施行了营改增的试点,自从营改增今后增值税一般交税人确认规范有什么改变吗?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收拾了一些关于一般交税人确认规范方面的常识,下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一、依据《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资历确认管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则:“第三条 增值税交税人(以下简称交税人),年应税出售额超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则的小规模交税人规范的,除本方法第五条规则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一般交税人资历确认。
本方法所称年应税出售额,是指交税人在接连不超越12个月的运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出售额,包含免税出售额。
第四条 年应税出售额未超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则的小规模交税人规范以及新开业的交税人,能够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一般交税人资历确认。
对提出请求而且一起契合下列条件的交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处理一般交税人资历确认:
(一)有固定的出产运营场所;
(二)能够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则设置账簿,依据合法、有用凭据核算,能够供给精确税务材料。
第五条 下列交税人不处理一般交税人资历确认: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挑选依照小规模交税人交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挑选依照小规模交税人交税的不常常发作应税行为的企业。”
二、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晰〈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资历确认管理方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告诉》(国税函〔2010〕139号)规则:“一、确认方法第三条所称年应税出售额,包含交税申报出售额、稽查查补出售额、交税评价调整出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出售额和免税出售额。稽查查补出售额和交税评价调整出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出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出售额。
二、确认方法第三条所称运营期,是指在交税人存续期内的接连运营期间,含未获得出售收入的月份。
三、确认方法第五条第(一)款所称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四、确认方法第五条第(二)款所称非企业性单位,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五、确认方法第五条第(三)款所称不常常发作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增值税交税人;不常常发作应税行为是指其偶尔发作增值税应税行为。”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八条规则:“法令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交税人的规范为:
(一)从事货品出产或许供给应税劳务的交税人,以及以从事货品出产或许供给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品批发或许零售的交税人,年应征增值税出售额(以下简称应税出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以外的交税人,年应税出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品出产或许供给应税劳务为主,是指交税人的年货品出产或许供给应税劳务的出售额占年应税出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四、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归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告诉》(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施行方法》规则:“第三条 交税人分为一般交税人和小规模交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出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出售额)超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则规范的交税人为一般交税人,未超越规则规范的交税人为小规模交税人。
应税服务年出售额超越规则规范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交税人。应税服务年出售额超越规则规范但不常常供给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挑选依照小规模交税人交税。”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则》规则:“一、试点交税人[指依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施行方法》(以下称《试点施行方法》)交纳增值税的交税人]有关方针
……
(五)一般交税人资历确认。
《试点施行方法》第三条 规则的应税服务年出售额规范为500万元(含本数)。
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资历确认有关事项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3年第75号)规则:“二、除本布告第三条规则的景象外, 营改增试点施行前(以下简称试点施行前)应税服务年出售额超越500万元的试点交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请求处理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资历确认手续。
试点交税人试点施行前的应税服务年出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出售额=接连不超越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算计÷(1 3%)
依照现行营业税规则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交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核算。
三、试点施行前已获得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资历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交税人,不需要从头请求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制造、送达《税务事项告诉书》,奉告交税人。
四、试点施行前应税服务年出售额未超越500万元的试点交税人,如契合相关规则条件,也能够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资历确认。
五、试点施行前,试点交税人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资历确认可由省国税局依照本布告及相关规则拟定预确认办法。
六、试点施行后,契合条件的试点交税人应依照《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资历确认管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及相关规则,处理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资历确认。依照营改增有关规则,在确认出售额时能够差额扣除的试点交税人,其应税服务年出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出售额核算。
七、试点交税人兼有出售货品、供给加工修补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品及劳务出售额与应税服务出售额别离核算,别离适用增值税一般交税人资历确认规范。
兼有出售货品、供给加工修补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常常发作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挑选依照小规模交税人交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现已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