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工辞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3 08:45常常有用户来问听讼网小编,呼和浩特离职后怎么提取住宅公积金?为此小编给我们总结一下:
员工与原单位免除劳作联系,住宅公积金封存满一年后仍未从头工作的,供给员工档案联系所在地开具的该员工未从头工作的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免除(停止)劳作(人事)联系的,供给户口簿、与单位免除(停止)劳作(人事)联系证明文件。
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员工填写《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批阅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提取凭据。
(二)单位专管员应当对提出请求的员工身份、住宅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条件、所附证明资料等内容进行审阅,核实无误后在《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批阅表》上签留意见,加盖公章和单位住宅公积金账户预留印鉴。
(三)请求员工持《住宅公积金提取请求批阅表》和相关提取凭据,到管理中心处理住宅公积金提取批阅手续。
(四)管理中心受理员工请求后,对提取条件和证明资料进行审阅。对提取条件或所附资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复核。管理中心在受理请求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