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则,我国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今后,未办理
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应认定为不合法
同居。那么关于以免除不合法同居联系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由于不合法同居作为一种不合法行为,当然得不到法令的维护,人民法院当然不会受理。一起我国《婚姻法》也并不支撑有关精力损害
补偿的诉求。因而陈小姐的申述人民法院不该受理,即便受理了也会被驳回诉讼请求。假如其身体受理损伤,能够作为
人身损害补偿案子向人民法院申述,讨取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