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4 00:30
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办理办法(试行)的告诉
国科发社〔2014〕15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标准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和疾病协同研讨网络的建造和运转办理,清晰各方面的职责和分工,保证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和疾病协同研讨网络的科学推动和有用运转,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拟定了《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办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仔细贯彻落实。
科 技 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总后勤部卫生部
2014年6月16日
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办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能展开规划大纲(2006-2020年)》和《医学科技展开“十二五”规划》,做好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以下简称“临床研讨中心”)的规划布局与建造运转办理,拟定本办理办法。
第二条 根据临床需求按疾病范畴树立临床研讨中心,每个范畴树立若干个临床研讨中心。各临床研讨中心依照本范畴疾病防治研讨要点和实际需要树立疾病研讨协同网络(以下简称“研讨网络”),联合二、三级医院和底层医疗安排等,协同展开疾病防控研讨。
第三条 建造临床研讨中心和构建研讨网络是全体推动我国医学科技展开和加速医学科技效果临床转化和遍及推行的一项重要作业布局,各临床研讨中心要发挥好引领、集成、带动、遍及效果,尽力建造成为整合集成临床医学研讨资源和立异力气的重要依托,成为优化安排施行相关疾病临床研讨和转化医学展开效果的主体研讨力气,成为促进医学科技效果遍及普惠的重要推行渠道,为国家医学科技展开和医改施行供给科技支撑。
第二章 安排办理
第四条 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总后勤部卫生部是临床研讨中心的微观办理部门(以下简称“办理部门”),首要职责是:
(一)研讨拟定临床研讨中心的布局规划。
(二)组成临床研讨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
(三)安排展开临床研讨中心的申报评定、绩效点评等作业。
第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和当地省级科技、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作为临床研讨中心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首要职责是:
(一)安排引荐本部门或本区域临床研讨中心的申报。
(二)推动本部门或本区域临床研讨中心的建造与展开,供给相关方针和财务支撑。
(三)帮忙办理本部门或地点区域临床研讨中心所承当的国家医学科技研讨使命。
第六条 临床研讨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国内和世界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医学科技办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首要职责是:
(一)为临床研讨中心的布局规划、运转办理和评定点评等作业供给咨询。
(二)对临床研讨中心提出的临床研讨要点方向、使命及战略规划等供给咨询。
(三)承当办理部门托付的其他作业。
第七条 临床研讨中心依托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首要职责是:
(一)担任临床研讨中心的建造施行,为临床研讨中心建造供给人、财、物等相应的条件保证。
(二)树立健全临床研讨中心办理规章准则,树立有利于临床研讨中心展开的办理和运转机制。
(三)做好临床研讨中心展开临床研讨的条件保证作业。
第八条 临床研讨中心的职责和使命是:
(一)严密环绕本范畴疾病防治的严重需求和临床研讨中存在的共性技能问题,研讨提出本范畴研讨的战略规划和展开要点。
(二)优选二、三级和底层医疗安排树立研讨网络,担任对研讨网络成员单位的绩效查核,培养临床研讨的优异人才和技能骨干。
(三)要点安排展开大规模、多中心的循证点评研讨;展开防、诊、治新技能、新方法的开发和使用点评研讨;展开治疗标准和效果点评研讨;展开根底与临床严密结合的转化医学研讨等。
(四)研讨提出治疗技能标准主张和相关方针主张,供职业主管部门参阅。
(五)安排展开研讨效果推行使用,提高本范畴疾病治疗技能水平缓服务才能。
(六)承当办理部门托付的其他使命。
第九条 研讨网络成员单位的首要职责是:
(一)帮忙临床研讨中心拟定本范畴战略规划,提出范畴技能需求和研讨主张。
(二)按临床研讨中心要求,做好资源整合、协同研讨、技能使用与服务等作业。
第三章 申报和评定
第十条 临床研讨中心申报:
(一)各相关医疗单位根据办理部门的规划布局,安排填写《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申报书》(编制提纲见附件1),经主管部门引荐向办理部门申报。
(二)申报临床研讨中心的单位应满意以下基本条件:三级甲等医院法人单位;在申报范畴的临床技能水平国内抢先;临床医学和转化研讨才能杰出,申报前五年内,在申报范畴牵头掌管过国家科技方案临床研讨项目/课题,领军人才和立异团队优势显着;可以对拟申报的临床研讨中心建造供给相应的条件保证;同一所大学所从属的医疗安排在同一范畴只能提交一份申报书。
第十一条 临床研讨中心评定程序:
(一)方法检查。办理部门托付相关安排对申报材料进行方法检查,首要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核定申报医院是否满意申报条件。
(二)才能点评。办理部门托付专业点评安排、学会等第三方对申报单位进行才能点评,首要根据科研水平、研讨才能等目标对申报医院进行评分排序。
(三)归纳评定。办理部门安排国内外的多方面专家进行归纳评定,要点从申报医院临床研讨的才能、水平缓条件等作业根底状况,研讨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中心和网络建造的安排构架和运转机制状况进行归纳断定。
(四)社会公示。办理部门根据归纳评定效果,归纳考虑临床研讨和转化医学展开需求、医学科技展开全体布局以及地域散布等要素择优挑选临床研讨中心的依托单位后,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发文承认。办理部门对经过社会公示的临床研讨中心的依托单位发文正式承认。
第四章 运转办理与绩效点评
第十二条 临床研讨中心依托地点的法人单位树立,临床研讨中心与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从属联系不变,临床研讨中心地点的法人单位是临床研讨中心和研讨网络建造的职责主体。
第十三条 临床研讨中心施行中心主任担任制,详细担任临床研讨中心的建造和研讨作业,中心主任对其法人单位担任。
第十四条 鼓舞各临床研讨中心根据国家战略和本身实际状况,积极探索合适本身特色的安排形式和运转机制,树立有用的资源整合、协同立异、利益共享机制和高效办理形式,同范畴的临床研讨中心之间应树立有用的协同机制。
第十五条 办理部门和主管部门以科研项目、渠道建造、人才培养、世界合作等多种方法支撑推动临床研讨中心和研讨网络的建造和展开。
第十六条 经过承认的临床研讨中心向办理部门提交施行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2),由办理部门审定后进入安排施行和建造阶段。
第十七条 临床研讨中心施行年度陈述准则和严重事项陈述准则,每年对作业状况进行总结,编写《国家临床研讨中心年度作业总结陈述》(编制提纲见附件3),年度作业总结陈述经依托单位签章和主管部门审阅并签署定见后,报送办理部门并向社会发布,承受同行监督和点评。
第十八条 办理部门对临床研讨中心施行绩效办理,托付点评咨询安排、学会等每三至五年对临床研讨中心展开一次运转绩效点评,点评效果向社会发布。点评方法包含中心自点评、专家评议、现场查核和归纳点评等,点评内容要点是临床研讨中心安排办理状况、项目运转状况、资源整合状况、研讨效果状况、效果遍及推行状况、人才培养状况、服务水平、社会满意度等。
第十九条 办理部门根据运转绩效点评效果,对点评效果优异的临床研讨中心予以要点支撑;对点评效果较差的临床研讨中心,予以通报并责成期限整改;对接连两次点评效果较差的临床研讨中心予以吊销,被吊销的临床研讨中心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临床研讨中心。
第二十条 办理部门支撑临床研讨中心积极展开多种方法的世界合作与沟通。鼓舞约请国外专家、研讨人员到临床研讨中心进行学术沟通和从事研讨开发,鼓舞与国外有关单位在恪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道德要求的前提下联合展开临床研讨作业,并实在保护好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临床数据等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临床研讨中心一致命名为“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英文名称为“National Clinical Research Center for ×××”。
第二十二条 本办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申报书编制提纲(参阅格局)
2. 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施行方案编制提纲(参阅格局)
3. 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年度作业总结陈述编制提纲(参阅格局)
国科发社〔2014〕15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标准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和疾病协同研讨网络的建造和运转办理,清晰各方面的职责和分工,保证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和疾病协同研讨网络的科学推动和有用运转,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拟定了《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办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仔细贯彻落实。
科 技 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总后勤部卫生部
2014年6月16日
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办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能展开规划大纲(2006-2020年)》和《医学科技展开“十二五”规划》,做好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以下简称“临床研讨中心”)的规划布局与建造运转办理,拟定本办理办法。
第二条 根据临床需求按疾病范畴树立临床研讨中心,每个范畴树立若干个临床研讨中心。各临床研讨中心依照本范畴疾病防治研讨要点和实际需要树立疾病研讨协同网络(以下简称“研讨网络”),联合二、三级医院和底层医疗安排等,协同展开疾病防控研讨。
第三条 建造临床研讨中心和构建研讨网络是全体推动我国医学科技展开和加速医学科技效果临床转化和遍及推行的一项重要作业布局,各临床研讨中心要发挥好引领、集成、带动、遍及效果,尽力建造成为整合集成临床医学研讨资源和立异力气的重要依托,成为优化安排施行相关疾病临床研讨和转化医学展开效果的主体研讨力气,成为促进医学科技效果遍及普惠的重要推行渠道,为国家医学科技展开和医改施行供给科技支撑。
第二章 安排办理
第四条 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总后勤部卫生部是临床研讨中心的微观办理部门(以下简称“办理部门”),首要职责是:
(一)研讨拟定临床研讨中心的布局规划。
(二)组成临床研讨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
(三)安排展开临床研讨中心的申报评定、绩效点评等作业。
第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和当地省级科技、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作为临床研讨中心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首要职责是:
(一)安排引荐本部门或本区域临床研讨中心的申报。
(二)推动本部门或本区域临床研讨中心的建造与展开,供给相关方针和财务支撑。
(三)帮忙办理本部门或地点区域临床研讨中心所承当的国家医学科技研讨使命。
第六条 临床研讨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国内和世界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医学科技办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首要职责是:
(一)为临床研讨中心的布局规划、运转办理和评定点评等作业供给咨询。
(二)对临床研讨中心提出的临床研讨要点方向、使命及战略规划等供给咨询。
(三)承当办理部门托付的其他作业。
第七条 临床研讨中心依托的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首要职责是:
(一)担任临床研讨中心的建造施行,为临床研讨中心建造供给人、财、物等相应的条件保证。
(二)树立健全临床研讨中心办理规章准则,树立有利于临床研讨中心展开的办理和运转机制。
(三)做好临床研讨中心展开临床研讨的条件保证作业。
第八条 临床研讨中心的职责和使命是:
(一)严密环绕本范畴疾病防治的严重需求和临床研讨中存在的共性技能问题,研讨提出本范畴研讨的战略规划和展开要点。
(二)优选二、三级和底层医疗安排树立研讨网络,担任对研讨网络成员单位的绩效查核,培养临床研讨的优异人才和技能骨干。
(三)要点安排展开大规模、多中心的循证点评研讨;展开防、诊、治新技能、新方法的开发和使用点评研讨;展开治疗标准和效果点评研讨;展开根底与临床严密结合的转化医学研讨等。
(四)研讨提出治疗技能标准主张和相关方针主张,供职业主管部门参阅。
(五)安排展开研讨效果推行使用,提高本范畴疾病治疗技能水平缓服务才能。
(六)承当办理部门托付的其他使命。
第九条 研讨网络成员单位的首要职责是:
(一)帮忙临床研讨中心拟定本范畴战略规划,提出范畴技能需求和研讨主张。
(二)按临床研讨中心要求,做好资源整合、协同研讨、技能使用与服务等作业。
第三章 申报和评定
第十条 临床研讨中心申报:
(一)各相关医疗单位根据办理部门的规划布局,安排填写《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申报书》(编制提纲见附件1),经主管部门引荐向办理部门申报。
(二)申报临床研讨中心的单位应满意以下基本条件:三级甲等医院法人单位;在申报范畴的临床技能水平国内抢先;临床医学和转化研讨才能杰出,申报前五年内,在申报范畴牵头掌管过国家科技方案临床研讨项目/课题,领军人才和立异团队优势显着;可以对拟申报的临床研讨中心建造供给相应的条件保证;同一所大学所从属的医疗安排在同一范畴只能提交一份申报书。
第十一条 临床研讨中心评定程序:
(一)方法检查。办理部门托付相关安排对申报材料进行方法检查,首要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核定申报医院是否满意申报条件。
(二)才能点评。办理部门托付专业点评安排、学会等第三方对申报单位进行才能点评,首要根据科研水平、研讨才能等目标对申报医院进行评分排序。
(三)归纳评定。办理部门安排国内外的多方面专家进行归纳评定,要点从申报医院临床研讨的才能、水平缓条件等作业根底状况,研讨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中心和网络建造的安排构架和运转机制状况进行归纳断定。
(四)社会公示。办理部门根据归纳评定效果,归纳考虑临床研讨和转化医学展开需求、医学科技展开全体布局以及地域散布等要素择优挑选临床研讨中心的依托单位后,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发文承认。办理部门对经过社会公示的临床研讨中心的依托单位发文正式承认。
第四章 运转办理与绩效点评
第十二条 临床研讨中心依托地点的法人单位树立,临床研讨中心与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从属联系不变,临床研讨中心地点的法人单位是临床研讨中心和研讨网络建造的职责主体。
第十三条 临床研讨中心施行中心主任担任制,详细担任临床研讨中心的建造和研讨作业,中心主任对其法人单位担任。
第十四条 鼓舞各临床研讨中心根据国家战略和本身实际状况,积极探索合适本身特色的安排形式和运转机制,树立有用的资源整合、协同立异、利益共享机制和高效办理形式,同范畴的临床研讨中心之间应树立有用的协同机制。
第十五条 办理部门和主管部门以科研项目、渠道建造、人才培养、世界合作等多种方法支撑推动临床研讨中心和研讨网络的建造和展开。
第十六条 经过承认的临床研讨中心向办理部门提交施行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2),由办理部门审定后进入安排施行和建造阶段。
第十七条 临床研讨中心施行年度陈述准则和严重事项陈述准则,每年对作业状况进行总结,编写《国家临床研讨中心年度作业总结陈述》(编制提纲见附件3),年度作业总结陈述经依托单位签章和主管部门审阅并签署定见后,报送办理部门并向社会发布,承受同行监督和点评。
第十八条 办理部门对临床研讨中心施行绩效办理,托付点评咨询安排、学会等每三至五年对临床研讨中心展开一次运转绩效点评,点评效果向社会发布。点评方法包含中心自点评、专家评议、现场查核和归纳点评等,点评内容要点是临床研讨中心安排办理状况、项目运转状况、资源整合状况、研讨效果状况、效果遍及推行状况、人才培养状况、服务水平、社会满意度等。
第十九条 办理部门根据运转绩效点评效果,对点评效果优异的临床研讨中心予以要点支撑;对点评效果较差的临床研讨中心,予以通报并责成期限整改;对接连两次点评效果较差的临床研讨中心予以吊销,被吊销的临床研讨中心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临床研讨中心。
第二十条 办理部门支撑临床研讨中心积极展开多种方法的世界合作与沟通。鼓舞约请国外专家、研讨人员到临床研讨中心进行学术沟通和从事研讨开发,鼓舞与国外有关单位在恪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道德要求的前提下联合展开临床研讨作业,并实在保护好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临床数据等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临床研讨中心一致命名为“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英文名称为“National Clinical Research Center for ×××”。
第二十二条 本办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申报书编制提纲(参阅格局)
2. 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施行方案编制提纲(参阅格局)
3. 国家临床医学研讨中心年度作业总结陈述编制提纲(参阅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