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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开发间接费怎么进行分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8 05:39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直接费在竣工开发产品和未竣工开发产品之间怎么进行分配?根据怎么?例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7年处理结束有关部门开发某开发项目的手续,2009年8月份末累计发作开发直接费用236万元,2009年8月份完成竣工开发产品出售收入3000万元,该竣工开发产品出售收入需结转出售本钱的建筑安装本钱为1800万元,未竣工开发产品的建筑安装本钱累计余额为2200万元,基础设施费、前期工程费、公共配套费暂不考虑。
【答】《房地产开发运营事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国税发[2009]31号)自2008年1月1日起履行,本方法第二十八规则企业计税本钱核算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对当期实践发作的各项开销,按其性质、经济用处及发作的地址、时刻区进行收拾、归类,并将其区分为应计入本钱目标的本钱和应在当期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一起还应按规则对在有关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进行计量与承认。
(二)对应计入本钱目标中的各项实践开销、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合理的划分为直接本钱、直接本钱和一起本钱,并按规则将其合理的归集、分配至已竣工本钱目标、在建本钱目标和未建本钱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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