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通事故的简易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6 05:12发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则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作的时刻、地址、气候、当事人名字、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法、机动车牌号、稳妥凭据号、交通事故形状、磕碰部位、补偿职责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许文字记载,一起签名后当即撤离现场,洽谈补偿数额和补偿方法。当事人均已处理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稳妥的,能够依据记载交通事故状况的协议书向稳妥公司索赔。当事人也能够自行洽谈处理损害补偿事宜。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维护现场并当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查验合格标志、无稳妥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用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喝酒、服用国家控制的精神药品或许麻醉药品的;
(四)发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则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现实或许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磕碰建筑物、公共设备或许其他设备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能够依照简易程序处理:
(一)发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则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现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许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洽谈未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