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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会计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30 08:27
工作单位管帐一般会遇到对外出资的事务活动。那么工作单位的管帐人员应该怎么处理这类对外出资的事务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带我们一同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依照现行管帐制度规则,工作单位发作固定财物以外的对外出资应依据出资协议价借记“对外出资”,贷记相关科目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若该用于出资的财物账面价值与协议价格存在差额,则据此差额借记或贷记“工作基金——出资基金”。一起,依据相关财物账面价值借记“工作基金——一般基金”。贷记“工作基金——出资基金”。
[例1]工作单位(一般纳税人)以资料对外进行出资,该资料账面价值400万元,合同协议价款500万元(含税),则依据工作单位管帐制度作如下分录(单位万元):
借:对外出资             500
贷:资料               4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00/(1 17%)]*17% 72.65
工作基金——出资基金       (500-400-72.65)27.35
一起,
借:工作基金——一般基金       400
贷:工作基金——出资基金       400
对此处理,笔者以为有以下不当:
榜首,未清晰阐明协议价格是否已含增值税,那么协议价格就应有含税与不含税两种或许。由于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则,全部从事出售或许进口货品,供给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增值税纳税人。关于纳税人将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货品作为出资供给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行为,视同出售货品,需核算交纳增值税。由此笔者以为工作单位对外投出资料,应按财物评价承认的价值与应交增值税之和,借记“对外出资”科目。
第二,调整明细账的分录不应按资料的账面价值来承认,由上例可知,“对外出资”余额500万元与“工作基金——出资基金”余额427.35万元(400 27.35)不相等,这是由于计交的增值税计入“对外出资”账户却并未计人“工作基金——出资基金”账户,使得“工作基金——出资基金”无法真实地反映工作单位对外出资状况。别的,由于买卖两边考虑次出资的价值时已考虑计交的增值税,所以笔者以为承认的出资基金应为账面价值与增值税的合计数。这样才能使“工作基金——出资基金”真实地反映出工作单位对外出资金额。
经过改善的管帐处理如下:
承上例:
将第二个分录更改为:
借:工作基金——一般基金       427.35
贷:工作基金——出资基金[400 27.35]  427.35
若上例中协议价款500万为未含税价格,则处理分录如下:
借:对外出资             [500*(1 17%)] 585
贷:资料                400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00*17%)85
工作基金——出资基金        (585-400-85) 100
借:工作基金——一般基金        485
贷:工作基金——出资基金        [400 85] 485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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