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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公租房申请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03:36

跟现在居高不下的商品房房价比较,公租房相对来说价格比较廉价,所以有些朋友期望请求这样的公租房来住。那么个人请求公租房请求条件是怎么样的?公租房请求的流程是什么呢?那么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带您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借住宅是指由国家供给方针支撑,社会各种主体经过新建或许其他方法筹措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集体租借寓居的保证性住宅,是一个国家住宅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个人请求公租房条件
1、请求公租房条件:需契合经济适用住宅请求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宅困难的个人,其间个人请求的时分:
2、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须一起契合下列条件: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处理寓居挂号,并持有相应证件;请求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含)以上工作资格证书;
3、请求人与市区用人单位签定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接连交纳住宅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2个月以上,一起.请求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三、公租房请求的流程是什么
1、请求和申报材料完全且方法契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请求和申报材料不全或方法不符要求的,应一次性奉告请求人需补正的悉数内容,请求人在规矩期限内提交悉数补正请求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宅保证部分应当自收到或受理请求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证、工商、公安、税务等部分及街道办事处,对请求人的请求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产业和住宅状况等进行检查。检查能够采纳查档取证、邻里拜访、入户查询等方法。请求人及有关单位、安排和个人应当活跃,照实供给有关状况。
3、经检查合格的,由区住宅保证部分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贰言的,应当以书面方法提出。区住宅保证部分对贰言应当予以核实,并发布核实成果。拒不检查、经检查不合格的或许因公示期内有贰言经核实贰言建立的,由区住宅保证部分驳回其请求,并书面阐明理由。请求人对区住宅保证部分驳回请求的决议不服的,能够向市住宅保证部分请求复核。
4、区住宅保证部分应当将检查合格的住宅保证请求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宅保证部分,由市住宅保证部分会同有关部分进行审阅。公安、规划和疆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商场、税务等部分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帮忙。
5、经审阅契合条件的,由市住宅保证部分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贰言的,应当以书面方法提出。市住宅保证部分对贰言应当予以核实,并发布核实成果。经审阅不契合条件的,或许因公示期内有贰言经核实贰言建立的,由市住宅保证部分驳回其请求,并书面阐明理由。
6、经公示无贰言或有贰言但经核实贰言不建立的请求人,按轮候规矩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请求人能够在住宅保证部分供给的住宅范围内,自行选定详细的住宅,并按规矩签定租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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