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修改:剑指4大焦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08:37村庄职责教育经费投入严峻缺乏,一些孩子“因贫失学”让人心酸;城市教育资源分配失衡,“择校”成为许多家长的梦魇;“分数至上、考试至上”的社会风气让很多孩子远离高兴;乱收费现象严峻,单个校园和教师一再把敛财黑手伸向孩子———职责教育阶段的这些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2月25日上午,职责教育法修订草案初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引人重视的是,草案直面职责教育施行中上述四大焦点。
经费保证———
归入财务预算依照规范拨付
因为交不起学杂费,一些村庄家庭在让一个孩子上学的一起,不得不让别的一个孩子停学回家;因为经费缺乏,一些村庄校园的校长为了保证校园的正常作业,不得不四处筹钱,被形象地称为“化缘校长”……
这便是我国一些村庄校园面对的实在困境。
对此,参与职责教育法修订草案起草作业的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张建华坦言:“现在职责教育的财务经费投入总量缺乏,其间不少校园的经费存在缺口,一些校园教师的薪酬还不可以准时、足额发放……”
“现在,村庄职责教育中最中心的问题便是投入的问题,也便是钱的问题。”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员杨东平教授说。
据张建华介绍,为了处理职责教育特别是村庄职责教育的经费保证问题,现在草案专设“经费保证”一章,并从四个方面作出规则,以从准则上处理这一问题:
———清晰职责教育经费整体需求,拟定有关经费规范。草案要求国家拟定并当令调整习惯职责教育根本需求的教职工编制规范和薪酬规范、校园建造规范、学生人均共用经费规范。
———对职责教育经费保证提出清晰方针。草案要求各级政府将职责教育经费归入财务预算,依照规范拨付经费,保证职责教育经费的逐渐增加;对在公办校园承受职责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收取膏火,并逐渐免收杂费。
———清晰职责教育经费来历。草案规则,职责教育经费实施国务院和当地各级政府依据职责一起担负,省级政府统筹执行的体系。“由省级政府财务对本区域的职责教育全面负起职责,应该可以处理职责教育经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