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量刑标准及司法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1 10:15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获取不合理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的,是纳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数额较大的,或许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纳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没有获得不合理利益的,不是纳贿。
第三百九十条对犯纳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因纳贿获取不合理利益,情节严峻的,或许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能够井处没收产业。纳贿人在被追诉前自动交待纳贿行为的,能够减轻处分或许革除处分。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获取不合理利益而纳贿,或许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峻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因纳贿获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一切的,按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依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事的人员,以及其他按照法令从事公事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规范的规则(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一、贪污贿赂违法案件
(五)纳贿案(第389条、第390条)纳贿罪是指为获取不合理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数额较大的,或许违背国家规则,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纳贿罪追查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1.纳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纳贿数额不满正万元,但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1)为获取不合法利益而纳贿的;
(2)向3人以上纳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纳贿的;
(4)致使国家或许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资产,已获得不合理利益的,以纳贿罪追查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处理纳贿违法大要案的一起要严肃查处严峻纳贿违法分子的告诉》(1999.3.4 高检会[1999]l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