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继承权问题产生分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8 08:22
没有遗言承继权问题产生分歧?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对此收拾一些相关常识,期望对您有协助。
没有遗言承继权问题产生分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
第十五条 承继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友善联合的精力,洽谈处理承继问题。遗产切割的时刻、方法和比例,由承继人洽谈承认。洽谈不成的,能够由人民调停委员会调停或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例
因养母逝世后未留遗言,两“姐妹”为遗产承继引发口水战。“妹妹”对“姐姐”的养女身份提出怀疑,“姐姐”则为承认自己的遗产比例而将对方告上法庭。近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法定遗产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定,以依据不足为由,断定“姐姐”惠芬与逝世白叟徐女士之间不存在收养联系,无权承继遗产。
“姐姐”惠芬与“妹妹”爱珍实际上是表姐妹联系。1952年,惠芬将户口从江苏迁入上海阿姨徐女士家,并一起生活。徐女士与老公因婚后未生育,曾收养几名子女,爱珍是其间之一。1993年,徐女士的老公逝世。2006年,徐女士也撒手人寰,留下房子一套。
因为没有遗言,惠芬和爱珍就养母女联系和承继权问题产生分歧,并诉诸法院。法院后断定“姐妹”俩同为徐女士的养女,一起承继遗产。爱珍对判定不服,提出上诉。为证明表姐与母亲并无收养联系,爱珍向法庭供给了表姐从前工作单位的员工挂号表,其直系亲属一栏中所填写的母亲名字并不是徐女士。此外,在徐女士当年的个人信息资猜中,也只将老公、爱珍及另一养子列为家庭成员。
对此,惠芬则供给了定见向左的证明。在徐女士当年的个人状况中记载曾抚育四名子女,惠芬以为自己包含其间。在徐女士养子供给的状况阐明中说到,惠芬6岁时被阿姨收养。徐女士原工作单位在对其个人档案信息进行阐明中称,因为徐为文盲,当年的信息资料均由别人挂号填写,相关现实与实际状况可能有收支。
市二中院承方法官对两边当事人供给的依据进行了详尽剖析后以为,徐女士和老公生前对子女收养均未处理任何手续,归于法律上所说的“现实收养”,因而无可供证明两边联系的直接证明资料。在惠芬的户口迁入徐女士家之后,两边均未在个人信息资猜中对收养和被收养联系有所提及。尽管当事人对资料实在性提出异议,但法院以为所载内容应当是代笔人依据其自己陈说所做的记载,能够确定是其实在意思的反映。
在惠芬向法庭提交的依据中,徐女士陈说曾收养四名子女的记载是仅有能证明两边母女联系的书面依据,但该内容并不能反映惠芬便是四子女之一。关于养子供给的状况阐明,法院按年纪计算得出养子其时年仅2岁,其陈说内容超出其时的认知才能,因而不予采信。因为惠芬和徐女士之间存在亲属联系,其所述与徐女士常常交游并参与葬礼的状况也只能确定是两边之间的正常来往,对两边联系的确定无证明力。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定。
没有遗言承继权问题产生分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
第十五条 承继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友善联合的精力,洽谈处理承继问题。遗产切割的时刻、方法和比例,由承继人洽谈承认。洽谈不成的,能够由人民调停委员会调停或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例
因养母逝世后未留遗言,两“姐妹”为遗产承继引发口水战。“妹妹”对“姐姐”的养女身份提出怀疑,“姐姐”则为承认自己的遗产比例而将对方告上法庭。近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法定遗产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定,以依据不足为由,断定“姐姐”惠芬与逝世白叟徐女士之间不存在收养联系,无权承继遗产。
“姐姐”惠芬与“妹妹”爱珍实际上是表姐妹联系。1952年,惠芬将户口从江苏迁入上海阿姨徐女士家,并一起生活。徐女士与老公因婚后未生育,曾收养几名子女,爱珍是其间之一。1993年,徐女士的老公逝世。2006年,徐女士也撒手人寰,留下房子一套。
因为没有遗言,惠芬和爱珍就养母女联系和承继权问题产生分歧,并诉诸法院。法院后断定“姐妹”俩同为徐女士的养女,一起承继遗产。爱珍对判定不服,提出上诉。为证明表姐与母亲并无收养联系,爱珍向法庭供给了表姐从前工作单位的员工挂号表,其直系亲属一栏中所填写的母亲名字并不是徐女士。此外,在徐女士当年的个人信息资猜中,也只将老公、爱珍及另一养子列为家庭成员。
对此,惠芬则供给了定见向左的证明。在徐女士当年的个人状况中记载曾抚育四名子女,惠芬以为自己包含其间。在徐女士养子供给的状况阐明中说到,惠芬6岁时被阿姨收养。徐女士原工作单位在对其个人档案信息进行阐明中称,因为徐为文盲,当年的信息资料均由别人挂号填写,相关现实与实际状况可能有收支。
市二中院承方法官对两边当事人供给的依据进行了详尽剖析后以为,徐女士和老公生前对子女收养均未处理任何手续,归于法律上所说的“现实收养”,因而无可供证明两边联系的直接证明资料。在惠芬的户口迁入徐女士家之后,两边均未在个人信息资猜中对收养和被收养联系有所提及。尽管当事人对资料实在性提出异议,但法院以为所载内容应当是代笔人依据其自己陈说所做的记载,能够确定是其实在意思的反映。
在惠芬向法庭提交的依据中,徐女士陈说曾收养四名子女的记载是仅有能证明两边母女联系的书面依据,但该内容并不能反映惠芬便是四子女之一。关于养子供给的状况阐明,法院按年纪计算得出养子其时年仅2岁,其陈说内容超出其时的认知才能,因而不予采信。因为惠芬和徐女士之间存在亲属联系,其所述与徐女士常常交游并参与葬礼的状况也只能确定是两边之间的正常来往,对两边联系的确定无证明力。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