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8 08:13
在实际假贷业务中,经常会涉及到动产质押和权力质押两种方法,尽管两者都归于质押,但肯定会有些差异的。究竟动产质押与权力质押的差异是什么呢?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进行解说。
一、什么是动产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款人或许第三人将其动产移送债款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款的担保。债款人不履 行债款时,债款人有权按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则以该动产折价或许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则的债款人或许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款人为质权人,移送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方法缔结质押合同。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则,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收效要件。
二、动产质押收效条件
动产质押收效,典当合同一般需求通过挂号,才发生法律效力;关于企业以外的动产典当能够不处理挂号的,典当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收效。而质押合同是不需求挂号的,其收效也不是自合同成立时,而是自出质人将质物移送于质权人占有时才收效。这是动产质押的基本特征之一,即质物必须由出质人移送给质权人占有,质权的存在以质权人占有质物为条件。质押人在债款受清偿前占有质物,有利于保证质权人债款的完成。
三、什么是权力质押
所谓权力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产业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权力质押首要以债款、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产业权力作为标的物。
四、动产质押与权力质押的差异是什么
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力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力。
2.标的物的移转占有方法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给质物;权力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款设质,将设质状况告诉债款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挂号即移转占有。
3.质押的完成方法不同。动产质押,质权以对动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力质押,质权人直接取代出质人的位置,行使出质人的权力。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理事关于“民法中动产质押与权力质押的差异是什么”的内容,两者的差异首要体现在标的物和标的物完成移转占有的方法不同。假如你还需求其他的活动么咨询,能够来听讼网。
一、什么是动产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款人或许第三人将其动产移送债款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款的担保。债款人不履 行债款时,债款人有权按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则以该动产折价或许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则的债款人或许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款人为质权人,移送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方法缔结质押合同。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则,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不以质物占有的移转作为合同的收效要件。
二、动产质押收效条件
动产质押收效,典当合同一般需求通过挂号,才发生法律效力;关于企业以外的动产典当能够不处理挂号的,典当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收效。而质押合同是不需求挂号的,其收效也不是自合同成立时,而是自出质人将质物移送于质权人占有时才收效。这是动产质押的基本特征之一,即质物必须由出质人移送给质权人占有,质权的存在以质权人占有质物为条件。质押人在债款受清偿前占有质物,有利于保证质权人债款的完成。
三、什么是权力质押
所谓权力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产业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权力质押首要以债款、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产业权力作为标的物。
四、动产质押与权力质押的差异是什么
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力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力。
2.标的物的移转占有方法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给质物;权力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款设质,将设质状况告诉债款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挂号即移转占有。
3.质押的完成方法不同。动产质押,质权以对动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力质押,质权人直接取代出质人的位置,行使出质人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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