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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的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4 14:57
依据相关的法律常识咱们能够知道,当法院审理案子的时分,关于一些杂乱的案子或许是对审判成果不服的,除了有一审外还有二审。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因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未收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那么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定的上诉、抗诉案子的处理,下面听讼网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回答。
第一百八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定的上诉、抗诉案子,通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景象别离处理:
(一)原判定确定现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的,应当裁决驳回上诉或许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定确定现实没有过错,但适用法律有过错,或许量刑不妥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定现实不清楚或许证据不足的,能够在查清现实后改判;也能够裁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从头审判。
第一百九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许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子,不得加剧被告人的惩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许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则的约束。
上诉地址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子,能够在本院进行,也能够到案子发生地或原审法院所在地进行。这是便当当事人进行诉讼、便当法院办案原则在二审程序中的表现。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定的上诉、抗诉案子,通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景象别离处理:
(一)裁决驳回上诉或许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定确定现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恰当的,应当裁决驳回上诉或许抗诉,维持原判;
(二)改判
1、应当改判原判定确定现实没有过错,但适用法律有过错,或许量刑不妥的,应当改判;
2、原判定现实不清楚或许证据不足的,能够在查清现实后改判;也能够裁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从头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关于现实不清或许证据不足发回从头审判的案子作出判定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许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定或许裁决,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从头审判。
(三)应当裁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从头审判:
1、违背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则的;
2、违背逃避准则的;
3、掠夺或许约束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力,或许影响公平审判的;
4、审判安排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背法律规则的诉讼程序,或许影响公平审判的。
(四)从头审判的审判安排及审限
1、审判安排原审人民法院关于发回从头审判的案子,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关于从头审判后的判定,能够上诉、抗诉。
2、审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从头审判的案子,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子之日起,从头核算审理期限。
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第二审不服第一审的一般有三种状况的处理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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