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后四年未供应天然气能否要求赔偿损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8 01:58
现实日子中,人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不公平的工作,其间就可能涉及到本身的权益,对此,有人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交费后四年未供给天然气能否要求补偿丢失?下面就由听讼网的小编用相关的法令知识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案情简介:交费后四年未供给天然气
原告耿某称,被告某天然气公司于2009年收取自己天然气初装费2600元左右,自己持用气卡按需购气并运用。2010年9月19日被告在未给自己事前告诉的情况下,无故中止供气,长达四年之久。因被告无故中止供气,导致自己家庭无法正常日子,给自己形成了必定的经济丢失。自己屡次需求处理供气问题,但被告置之脑后,迫于无法自己向法院申述恳求:1、恳求依法判令被告当即持续给原告供用天然气及热力;2、判令被告补偿因违约给原告形成的悉数丢失:①、四年零三个月未供天然气,家中人口8人,每人每天5元的燃气费,截止诉讼时已中止供气1511天,合计发生丢失60440元;②、家中因长时间中止供气炉头、灶具长时间无法正常运用已锈蚀损坏,损坏5000元;③、经屡次联络供气,多方和谐,终无果,误工、交通费6-7次/年,每次发生400元,停气长达四年之久,合计9600元;④、以上丢失合计75040元,请依法判令补偿悉数丢失。2014年12月28日被告已将原告天然气管道接通,同月30日给原告持续进行供气。
法院判定:被告补偿丢失
法院经审理以为,依法建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本案原告在给被告交纳天然气初装费后,应依法享有天然气的运用权。被告中止为原告供气后,给原告日子形成了必定的不方便,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恳求被告持续供用天然气及热力,本院予以支撑。但被告于2014年12月30日将原告天然气接通,被告已实践实行。至于原告恳求判令被告补偿因违约给原告形成的悉数丢失合计75040元,被告的停气行为给原告形成了必定的经济丢失,考虑到原告的丢失实践存在,本院酌情给予考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榜首百一十一条、榜首百一十二条榜首款、榜首百三十四条榜首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十五条榜首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百零七条、榜首百八十条、榜首百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二条之规则,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定如下:
限判定收效后十日内由被告某天然气有限公司补偿原告耿某经济丢失3000元。
律师说法:能否要求补偿丢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百零七条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补偿丢失等违约职责。”
本案中,耿某与某天然气公司的供气合同系两边当事人的实在意思表明,不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故为合法有用。依据上述法令规则,供气人某天然气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和合同的约好供气。现供气人某天然气公司在收取费用后没有依照约好向原告耿某供给供气服务,给耿某的日子形成了不方便,归于违约行为,依照上述法令规则,耿某有权建议某天然气公司补偿自己的经济丢失。
以上所提及的便是有关“交费后四年未供给天然气 能否要求补偿丢失”的具体内容,在此要提示我们,遭受相似被侵略利益的事情时,不要忍辱负重,要运用法令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令问题,欢迎来听讼网进行咨询。
案情简介:交费后四年未供给天然气
原告耿某称,被告某天然气公司于2009年收取自己天然气初装费2600元左右,自己持用气卡按需购气并运用。2010年9月19日被告在未给自己事前告诉的情况下,无故中止供气,长达四年之久。因被告无故中止供气,导致自己家庭无法正常日子,给自己形成了必定的经济丢失。自己屡次需求处理供气问题,但被告置之脑后,迫于无法自己向法院申述恳求:1、恳求依法判令被告当即持续给原告供用天然气及热力;2、判令被告补偿因违约给原告形成的悉数丢失:①、四年零三个月未供天然气,家中人口8人,每人每天5元的燃气费,截止诉讼时已中止供气1511天,合计发生丢失60440元;②、家中因长时间中止供气炉头、灶具长时间无法正常运用已锈蚀损坏,损坏5000元;③、经屡次联络供气,多方和谐,终无果,误工、交通费6-7次/年,每次发生400元,停气长达四年之久,合计9600元;④、以上丢失合计75040元,请依法判令补偿悉数丢失。2014年12月28日被告已将原告天然气管道接通,同月30日给原告持续进行供气。
法院判定:被告补偿丢失
法院经审理以为,依法建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本案原告在给被告交纳天然气初装费后,应依法享有天然气的运用权。被告中止为原告供气后,给原告日子形成了必定的不方便,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恳求被告持续供用天然气及热力,本院予以支撑。但被告于2014年12月30日将原告天然气接通,被告已实践实行。至于原告恳求判令被告补偿因违约给原告形成的悉数丢失合计75040元,被告的停气行为给原告形成了必定的经济丢失,考虑到原告的丢失实践存在,本院酌情给予考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榜首百一十一条、榜首百一十二条榜首款、榜首百三十四条榜首款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职责法》第十五条榜首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百零七条、榜首百八十条、榜首百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二条之规则,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定如下:
限判定收效后十日内由被告某天然气有限公司补偿原告耿某经济丢失3000元。
律师说法:能否要求补偿丢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百零七条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实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符合约好的,应当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补偿丢失等违约职责。”
本案中,耿某与某天然气公司的供气合同系两边当事人的实在意思表明,不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故为合法有用。依据上述法令规则,供气人某天然气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和合同的约好供气。现供气人某天然气公司在收取费用后没有依照约好向原告耿某供给供气服务,给耿某的日子形成了不方便,归于违约行为,依照上述法令规则,耿某有权建议某天然气公司补偿自己的经济丢失。
以上所提及的便是有关“交费后四年未供给天然气 能否要求补偿丢失”的具体内容,在此要提示我们,遭受相似被侵略利益的事情时,不要忍辱负重,要运用法令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令问题,欢迎来听讼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