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聊城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11:16关于聊城居民与出国人员/华裔结婚登记资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聊城居民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男女两边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主页以及自己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出国人员/华裔
1、自己的有用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寓居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
注:与我国无外交联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我国均有外交联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我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许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出国人员、华裔的无爱人声明或许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用。
两边当事人
1、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
2、提交3张大2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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