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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仓库土地使用税怎么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1 16:10
关于土地额运用我国是有相关的规则,关于个人来说来说是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可是关于有运用权的人需求交纳土地的运用税。可是有的人运用土地来作为危险品的库房,那么这个税怎样交。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危险品库房土地运用税怎样交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运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则》的告诉(国税地字〔1989〕140号)第八条规则:“关于各类危险品库房、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备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认,暂免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对库房库区、厂房自身用地,应依法征收乡镇土地运用税。”
关于土地运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则,现将若干具体问题清晰如下:
(一)关于对免税单位与交税单位之间无偿运用的土地应否交税问题
对免税单位无偿运用交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运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运用税;对交税单位无偿运用免税单位的土地,交税单位应照章交纳土地运用税。
(二)关于对交税单位与免税单位一起运用多层建筑用地的交税问题
交税单位与免税单位一起运用共有运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交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份额计征土地运用税。
(三)关于对交纳农业税的土地应否交税问题
凡在开征范围内的土地,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按规则免予交税以外,不管是否交纳农业税,均应照章征收土地运用税。
(四)关于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的用地应否交税问题
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运用的土地,准则上应照章征收土地运用税。但对有些基建项目,特别是国家产业方针扶持开展的大型基建项目占地面积大,缔造周期长,在建期间又没有经营收入,为照料其实际状况,对交税人交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依据具体状况予以免征或减征土地运用税;对现已竣工或现已运用的缔造项目,其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运用税。
(五)关于对乡镇内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用地应否交税问题
乡镇内的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用地,按规则应征收土地运用税。为了促进集贸市场的开展及照料各地的不同状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依据具体状况自行确认对集贸市场用地征收或许免征土地运用税。
(六)关于对房地产开发公司缔造商品房的用地应否交税问题
房地产开发公司缔造商品房的用地,准则上应按规则计征土地运用税。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交税确有困难的,其用地是否给予缓征或减征、免征照料,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依据从严的准则结合具体状况确认。
(七)关于对执行私房方针后已偿还产权,但房主没有能回收的房子用地,可否给予减免税照料问题
原房管部分代管的私房,执行方针后,有些私房产权已偿还给房主,但由于各种原因,房子仍由原住户寓居,而且住户仍是按照房管部分在房租调整变革之前确认的租金规范向房主交纳租金。对这类房子用地,房主交纳土地运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依据实际状况,给予定时减征或免征土地运用税的照料。
(八)关于对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备用地应否交税问题
关于各类危险品库房、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备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认,暂免征收土地运用税;对库房库区、厂房自身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运用税。
(九)关于对封闭、吊销的企业占地应否交税问题
企业封闭、吊销后,其占地未作他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同意,可暂免征收土地运用税;如土地转让给其他单位运用或企业从头用于出产经营的,应按照规则征收土地运用税。
(十)关于对搬家企业的用地应怎么交税问题
企业搬家后,其原有场所和新场所都运用的,均应照章征收土地运用税;原有场所不运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阅,可暂免征收土地运用税。
(十一)关于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应否交税问题
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还有规则者外,在企业厂区(包含出产、工作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土地运用税;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共用地段未加阻隔的,暂免征收土地运用税。
(十二)关于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应否征收土地运用税问题。
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没有运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阅,可暂免征收土地运用税。
(十三)关于对企业的美化用地可否免征土地运用税问题
对企业厂区(包含出产、工作及生活区)以内的美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运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美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运用税。
看完了上面的内容之后就要有清楚的了解,在运用土地的时分就要依据相关的规则来进行运用税的交纳,才干更好的进行土地的运用。期望我们在看完本文之后就要对此有必定的知道,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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