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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21:07关于合肥离婚时孩子怎样判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合肥离婚时孩子怎样判
一、在离婚案子中,假如爸爸妈妈两边就子女的抚育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明,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育子女对子女的正常日子有严峻晦气的在外。假如两边协议轮番抚育子女的,也会尊重两边协议的。
二、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日子,但母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随父方日子:①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日子的;②有抚育条件不尽抚育责任,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日子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日子的。
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日子,一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损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日子时刻较长,改动日子环境对子女健康生长显着晦气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日子,对子女生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或许有其他晦气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景象,不宜与子女共同日子的。
四、子女在十周岁以上的处理。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爸爸妈妈两边对抚育权发生争执时,一般考虑该子女的定见。
以上由合肥日子帮律师达人王家龙律师供给,有关离婚问题及法令相关问题也能够咨询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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