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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的诉讼期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2 07:47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则,土地的所有权有两种,一种是归国家所有的,另一种是归集体所有的,无论是哪一种方式,土地所有权都是不能买卖的,那么土地胶葛的诉讼怎样规则期限的?下面由听讼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土地胶葛的诉讼期限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则,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接到处理决议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接到处理决议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动土地利用现状。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则,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接到处理决议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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