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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1 19:31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则,担保的方法是比较多的,担保的方法能够分为典当、质押、保证人担保等,典当的标的是典当物,质押的标的是质押物,那么典当物和质押物的差异有哪些?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典当物和质押物的差异有什么
1、典当物包含动产与不动产;质押物为动产与权力。
2、典当物不搬运占有;质押物会搬运占有。
3、借款人处理典当挂号的部分为典当物的相应办理部分;以股票、常识产权出质的,借款人需到相应的办理机构处理出质挂号。
二、质押和典当有什么差异
1、典当不搬运典当物,而质押有必要搬运占有质押物,不然就不是质押而是典当。第二个大差异便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由于不动产的搬运不是占有,而是挂号。
2、典当与质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法,其法令结果是不同,体现如下:
(1)典当是指债款人或第三人不搬运对其特定产业的占有,将该产业作为对债款的担保,在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债款人有权依法就该产业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产业称之为典当物,债款人或第三人称之为典当人,债款人称之为典当权人。典当权有法定和约好两种。法定的不管是否约好有必要依照规则;法令答应当事人约好的,能够洽谈处理。
典当物有必要是能够转让的典当人一切的产业,但凡法令规则制止流转的或当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为典当物。典当担保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合同内容还包含被担保的主债款品种、数额,债款人实行债款的期限,典当物的称号、数量、所在地、权属、典当规模等内容。 依照法令规则,典当担保应当处理典当挂号,典当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典当挂号受理机关应当是该产业的办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典当挂号为土地办理机关、船只、车辆的典当挂号机关为运输工具的挂号部分等。
(2)质押是指债款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产业移交给债款人占有、作为债款的担保,在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债款人有权依法以该产业折价或拍卖、变卖该产业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产业称之为质物,供给产业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定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收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典当合同的内容根本相同。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典当物和质押物的差异有哪些”问题进行的回答,典当物和质押物的差异主要是典当物包含动产与不动产;质押物为动产与权力,典当物不搬运占有;质押物会搬运占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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