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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1 23:24
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有必定职权的,而有些人会向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期望其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为自己获取不正当的利益,那么个人受贿罪立案的规范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个人受贿罪立案规范是什么
根据受贿罪司法解说的规则,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就会构成受贿罪,要追查刑事责任。
相关法令规则
《两高关于处理受贿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一条 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则追查刑事责任。
第二条 因受贿获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则的“情节严重”:
(一)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受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受贿的;
3.为施行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物、药品、安全出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略大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法令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影响行政法令和司法公正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景象。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受贿罪司法解说的规则,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就会构成受贿罪,要追查刑事责任。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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