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是如何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6 19:28
关于案子的审理其实并没有人们幻想的那简略,一个案子的处理睬包括许多的过程,首要一个案子的构成条件便是立案条件。那么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是什么?下面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找到的相关常识,期望能够协助到我们。
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机关、或法令、法规授权的安排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公民法院恳求司法保护,公民法院经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检查,然后处理特定规模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在我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准则的基本方法之一。
行政诉讼有如下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子。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子上与其他诉讼的差异。刑事诉讼处理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处理的是民商事权益胶葛的问题,而行政诉讼处理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令、法规授权的安排与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在行政办理过程中发作的争议。
(2)行政诉讼是公民法院经过审判方法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处理行政争议的方法和途径的差异。在我国,行政争议的处理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还有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等等。而行政诉讼是由公民法院运用诉讼程序处理行政争议的活动。
(3)行政诉讼是经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检查以处理行政争议的活动,其间进行检查的行政行为为详细行政行为,检查的底子意图是保证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损害。这就决议了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审理方法和裁判方法上有所不同。如行政诉讼案子不得以调停方法结案;证明详细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当;行政诉讼的裁判以吊销、保持判定为首要方法等。
(4)行政诉讼是处理特定规模内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并不处理一切类型的行政争议,有的行政争议不归于公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规模,而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均无类似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规模的约束。至于,不归于行政诉讼处理的行政争议只能经过其他的救助途径处理。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稳定性。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办理中的相对方,即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办理中的办理方,即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令、法规授权的安排。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两边的诉讼位置是稳定的,不答应行政主体作为原告申述行政办理相对方。这个特色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中诉讼两边当事人均为相等的民事主体,原被告不具有稳定性,答应被千反诉;而刑事诉讼,也存在着自诉案子中答应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所诉自诉人。
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
行政诉讼,又俗称“民告官”,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安排行使行政权时,被办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被称为“办理相对人”。“办理相对人”以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有权向公民法院提申述讼。
提申述讼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以为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
(二)有清晰的被告;
(三)有详细的诉讼恳求和事实根据;
(四)归于公民法院受案规模和受诉公民法院统辖。
提示:
1、只需原告“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其合法权益,即可提起行政诉讼,可诉的规模极为广泛。
2、诉讼原因是对“详细行政行为”不服,如对治安处罚或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对“笼统行政行为”(指国家行政机关拟定法规、规章和有遍及约束力的决议、指令等行政规矩的行为)不服的,不行提起行政诉讼,如对国务院的立法行为不服的,不行以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诉讼的被告,一般是具有独立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安排”,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及被“托付的安排”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如派出所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找到的相关常识,从中能够知道,行政诉讼其实便是“民告官”,是公民面临或许以为政府机构侵略了自己权益时的一种保护本身利益的方法。假如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到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什么是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行政机关、或法令、法规授权的安排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公民法院恳求司法保护,公民法院经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检查,然后处理特定规模内行政争议的活动。在我国,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是国家诉讼准则的基本方法之一。
行政诉讼有如下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子。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子上与其他诉讼的差异。刑事诉讼处理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处理的是民商事权益胶葛的问题,而行政诉讼处理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令、法规授权的安排与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在行政办理过程中发作的争议。
(2)行政诉讼是公民法院经过审判方法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处理行政争议的方法和途径的差异。在我国,行政争议的处理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还有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等等。而行政诉讼是由公民法院运用诉讼程序处理行政争议的活动。
(3)行政诉讼是经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检查以处理行政争议的活动,其间进行检查的行政行为为详细行政行为,检查的底子意图是保证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损害。这就决议了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审理方法和裁判方法上有所不同。如行政诉讼案子不得以调停方法结案;证明详细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当;行政诉讼的裁判以吊销、保持判定为首要方法等。
(4)行政诉讼是处理特定规模内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并不处理一切类型的行政争议,有的行政争议不归于公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规模,而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均无类似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规模的约束。至于,不归于行政诉讼处理的行政争议只能经过其他的救助途径处理。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稳定性。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办理中的相对方,即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办理中的办理方,即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令、法规授权的安排。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两边的诉讼位置是稳定的,不答应行政主体作为原告申述行政办理相对方。这个特色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中诉讼两边当事人均为相等的民事主体,原被告不具有稳定性,答应被千反诉;而刑事诉讼,也存在着自诉案子中答应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所诉自诉人。
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
行政诉讼,又俗称“民告官”,行政机关及其授权的安排行使行政权时,被办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被称为“办理相对人”。“办理相对人”以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有权向公民法院提申述讼。
提申述讼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以为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
(二)有清晰的被告;
(三)有详细的诉讼恳求和事实根据;
(四)归于公民法院受案规模和受诉公民法院统辖。
提示:
1、只需原告“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其合法权益,即可提起行政诉讼,可诉的规模极为广泛。
2、诉讼原因是对“详细行政行为”不服,如对治安处罚或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对“笼统行政行为”(指国家行政机关拟定法规、规章和有遍及约束力的决议、指令等行政规矩的行为)不服的,不行提起行政诉讼,如对国务院的立法行为不服的,不行以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诉讼的被告,一般是具有独立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其授权的安排”,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及被“托付的安排”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如派出所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找到的相关常识,从中能够知道,行政诉讼其实便是“民告官”,是公民面临或许以为政府机构侵略了自己权益时的一种保护本身利益的方法。假如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到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