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购买的笔记本变上网本可以请求赔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12:30
我国现行《顾客权益保护法》规则,经营者供给冒充伪劣产品给顾客,是要遭到处分的。即经营者对顾客由诈骗行为,顾客即可恳求经营者三倍补偿。
网友发问:所购笔记本变身上网本能否加倍索赔?
昨日我在中关村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分明是上网本,可店方向我引荐时却说这是一般笔记本,我信以为真就买了。后来我上网一查,该款电脑确实归于上网本。请问,我有权向店方加倍索赔吗?
律师回答:商家未构成诈骗不用加倍补偿。
不能。冒充伪劣产品是指产品的质量没有到达国家质量管理法规所规则的规范的产品。《顾客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有诈骗行为的,应当按照顾客的要求添加补偿其遭到的丢失,添加补偿的金额为顾客购买产品的价款或许承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本案中刘某在中关村所买的电脑虽是上网本,但也归于笔记本的一种。虽然店方在引荐时声称是一般笔记本。可是刘某在购买时明显不是只依据这个说法,而是结合电脑装备、价格等要素归纳考虑,且电脑不是冒充伪劣产品,所以不存在被诈骗的说法。假如刘某对该电脑不满意,主张刘某在三包期限内赶快与商家洽谈退换货。
法条链接:
《顾客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有诈骗行为的,应当按照顾客的要求添加补偿其遭到的丢失,添加补偿的金额为顾客购买产品的价款或许承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添加补偿的金额缺乏500元的,为500元。法令还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经营者明知产品或许服务存在缺点,依然向顾客供给,形成顾客或许其他受害人逝世或许健康严峻危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本法第49条、第51条等法令规则补偿丢失,并有权要求所受丢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补偿。
网友发问:所购笔记本变身上网本能否加倍索赔?
昨日我在中关村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分明是上网本,可店方向我引荐时却说这是一般笔记本,我信以为真就买了。后来我上网一查,该款电脑确实归于上网本。请问,我有权向店方加倍索赔吗?
律师回答:商家未构成诈骗不用加倍补偿。
不能。冒充伪劣产品是指产品的质量没有到达国家质量管理法规所规则的规范的产品。《顾客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有诈骗行为的,应当按照顾客的要求添加补偿其遭到的丢失,添加补偿的金额为顾客购买产品的价款或许承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本案中刘某在中关村所买的电脑虽是上网本,但也归于笔记本的一种。虽然店方在引荐时声称是一般笔记本。可是刘某在购买时明显不是只依据这个说法,而是结合电脑装备、价格等要素归纳考虑,且电脑不是冒充伪劣产品,所以不存在被诈骗的说法。假如刘某对该电脑不满意,主张刘某在三包期限内赶快与商家洽谈退换货。
法条链接:
《顾客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有诈骗行为的,应当按照顾客的要求添加补偿其遭到的丢失,添加补偿的金额为顾客购买产品的价款或许承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添加补偿的金额缺乏500元的,为500元。法令还有规则的,按照其规则。
经营者明知产品或许服务存在缺点,依然向顾客供给,形成顾客或许其他受害人逝世或许健康严峻危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本法第49条、第51条等法令规则补偿丢失,并有权要求所受丢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