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合同生效后还能变更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4 15:54一、谁是人寿稳妥的受益人
所谓的稳妥受益人是指人身稳妥合同中被稳妥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稳妥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稳妥人均可作为受益人。受益人一般在人寿稳妥合同的逝世稳妥中呈现,投保人投保逝世稳妥的意图在于如果被稳妥人遭受事端逝世后使被稳妥人家族免遭经济上的困迫,所以在逝世稳妥合同中指定受益人作为稳妥金收取人。人寿稳妥的受益人有以下特色:
1、受益人不能在被稳妥人生计时向稳妥人讨取稳妥金。
2、受益人的赔付请求权是从投保人或被稳妥人手中受让而来。
3、受益人享用由稳妥合同发生的利益,不承当交纳稳妥费的职责。投保人如未准时交纳稳妥费,受益人能够代付。
4、凡有权利能力的公民,虽不具有行为能力也能够作为受益人,一起也不问受益人与被稳妥人或投保人是否存在稳妥利益联系。
二、人寿稳妥合同建立后能否改变
稳妥费可一次性交纳,亦能够约好分月、季、年交纳。但有必要及时交纳,不然稳妥公司能够回绝承当稳妥职责或减小承当稳妥职责。交纳稳妥费后应开具稳妥费收据,并当心保存。寿险稳妥合同一般为长时间合同,稳妥期限一般为10年、20年乃至可到终身。在绵长的人生年月里,投保人很可能因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期望将购买的寿险保单做某些改变。
例如,因成婚、生子想添加稳妥金额;或因保费担负较重想削减稳妥金额,下降保费;或因经济能力不答应,想改变为展期稳妥或交清稳妥,不再交给稳妥费等。以上内容均属稳妥合同内容的一般改变。
遇到以上状况,能够到稳妥公司保全部分提出改变请求。稳妥公司的稳妥合同中对上述改变都有清晰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