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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物业费结算的必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0 20:05

二手房生意,一般会经过中介代理,这中心会发作各种税费交代,比方物业费。前业主假如拖欠物业费,触及到装饰改造等工程就会因为物业不签字盖章而无法施工。这种事在二手房生意中并不罕见。有些业主拖欠物业费数额还并不少。
上一年,有媒体报道称,国内某购房者花6千万元买9套房产,入住时遭物业阻挠,原因是前业主拖欠几十万元物管费。那么咱们在买二手房的时分应该怎么防止此类工作发作呢?
对此,有法令人士表明,转让房子时留传的欠费问题,从法令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触及第三人。因为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触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责任付出该部分物业费。简略来说,房子的搬运并不意味着债款的搬运。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联系,只对入住后的物管费承当交纳责任,因而物业公司的说辞站不住脚。
因为在二手房生意过程中,生意两边通常会忽略比方物业费、水电费的结算。为了防止这类胶葛的发作,业内人士主张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除了保证房子质量外,必定要先查清原业主是否拖欠费用。如有欠费状况,应要求原业主结清,要求业主供给有关的收据或许在合同上写清楚。别的,购房者也可经过预留押金的方法防止发作此类胶葛。比方,生意两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在合同中约好必定数量的押金,在房子交给后,购房者带着产权证到物业等单位改变合同主体,假如原业主隐瞒事实,房子确有欠费,而原业主拒不补交时,能够用预留的押金交给。而在常见的欠费中,业内人士主张我们需对以下几种费用加以留心。
1、修理基金的结算与更名
因为房子交代时可能会遇到卖方没有缴付修理基金或修理基金部分现已运用的状况。因为生意合同中约好不清晰,卖方能够以为修理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缺乏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能够以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修理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而,买卖两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清晰修理基金的结算数额。
2、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
这类胶葛在房子生意中经常出现,因为两边忽略,没有在房子交代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很多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其实,这种状况完全能够防止。
3、房子隶属设备、设备、装饰及附赠家电、家具的检验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检验,其间比较简单忽视的是下水道阻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主张生意两边在合同中清晰房子附赠的家私电器、下水道等质量问题的。假如合同约好必定的保修期限的话,那么对两边来说都会是比较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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