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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单位能解除合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5 09:35
《劳作法》与《婚姻法》及计划生育的法规、方针所调整的对象是不同的。《劳作法》调整的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的劳作联系;而《婚姻法》和计划生育的法规、方针所调整的是公民的婚姻家庭联系。所以,老板以未婚先孕为由,免除与你的劳作合同联系是不对的,是破绽百出的。
我国《劳作法》第29条明确规则: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免除与其的劳作合同。一起,《女职工维护法令》第4条也规则:“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下降其基本工资,或许免除劳作合同”。并且,无论是《劳作法》《劳作合同法》,仍是《女职工维护法令》及其他相关的法令法规,对孕期女职工的维护,并没有区别是已婚仍是未婚,也就是说,只需女职工怀孕,不论是已婚仍是未婚,用人单位都不得与其免除劳作合同。
未婚先孕的行为,的确违背了我国的《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方针,但没有违背《劳作法》《劳作合同法》等相关法令的规则。所以,老板以你未婚先孕为由,免除与你的劳作合同联系的做法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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