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怎样复核现金付款凭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9 15:43
现金付款凭据是出纳人员处理现金支付事务的根据。出纳人员对每一笔现金支付事务都要仔细复核现金付款凭据。出纳人员在复核现金付款凭据时,应留意什么呢?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1.关于触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收付事务,即从银行提取现金或以现金存入银行,为了防止重复,只依照收付事务触及的贷方科目编制付款凭据。
2.现金付款凭据如呈现红字时,实践经济事务应是现金收入的添加,但在处理时,为了防止混杂,出纳人员在凭据上加盖印章时,仍应加盖现金付讫章,以表明原经济事务支付的金钱已悉数退回。
3.发作销货退回时,如数量较少,且退款金额在转帐起点以下,需用现金退款时,有必要获得对方的收款收据,不得以退货发货票替代收据编制付款凭据。
4.从外单位获得的原始凭据如丢失,应获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据的称号、金额、经济内容等,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替代原始凭据。如的确无法获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同行人证明,并由主管领导和财政负责人同意,方可替代原始凭据。
5.“原始凭据切割单”可作为填制付款凭据的根据。但出纳人员需要对原始凭据切割单进行检查。
以上便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