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例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案中打赢官司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3 17:20四川首例 稳妥公司在三者险案中打赢官司
2005年2月7日,中华联合产业稳妥公司成都分公司作为一同交通事端的第三被告站到了被告席上。但它没有像2004年12月3日以相同身份站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的中国人民稳妥公司四川分公司那样,因“强制第三者险”被判承当职责稳妥,而是赢了官司。它也因而成为我省榜首个在交通事端人身危害纠纷案中打赢官司的稳妥公司。事情回放
大意司机压伤修补工
2004年5月6日,驾驭员黄某驾驭车主易某一切的川A11930重型自卸卡车,在103线板桥国栋路段的路旁边修车。修车过程中,黄某误以为车已修补结束,遂上车发动该车驶离,不料将正在车下修车的赵某致伤。事发后,事端经双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询,确定该事端应由黄某负悉数职责。
赵某受伤后,经双流县人民医院医治出院,仍需扶拐歇息和持续医治,被告黄某和车主易某支付了2万余元医疗费。出院后,赵某伤情鉴定为10级伤残,形成极大的精力痛苦,至今不能劳作。在交警大队掌管的调停中,黄某、易某拒不补偿原告的丢失,2004年11月24日调停完结。
之后,赵某根据《民法通则》、《稳妥法》、《路途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令,将黄某以及车主易某申述到双流县法院,一起赵某以为此次事端中的车辆是中华联合产业稳妥公司的稳妥车辆,也将中华联合稳妥公司成都分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三被告补偿其医疗费、误工等费用合计50859.38元。
庭审争辩
第三者强制稳妥成焦点
2004年12月8日,双流县法院受理了此案。
庭审中,除了以为赵某提出的残废补偿金与精力补偿金系同一概念,不该重复核算外,被告黄某和易某对赵某的其他建议均无贰言。易某还以为,自己的车是在中华稳妥成都分公司参加了第三者强制稳妥的,因而,该费用应该由第三被告中华稳妥赔付,缺乏部分才由他们自己赔付。
而中华稳妥成都分公司则称,该案存在的人身危害补偿,系赵某与榜首、第二被告之间的人身危害补偿案子,与稳妥公司没有任何联系。至于稳妥公司与第二被告易某之间的稳妥合同联系,系另一法令联系。尽管《道法》76条规则,机动车发作交通事端形成人身伤亡、产业丢失的,由稳妥公司在机动车强制稳妥职责范围内予以补偿。但该法第17条规则,国家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稳妥制度,建立路途交通事端社会救助基金,详细办法由国务院规则。因为国务院尚无详细规则,因而稳妥公司不承当补偿职责。
法院判定
双流法院:稳妥公司不赔
2005年2月7日,双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定,易某补偿赵某26186.42元以及1000元精力危害抚慰金,黄某承当连带职责。而对赵某要求第三被告中华稳妥成都分公司一起承当职责的问题,法院以为,因为第三被告是与第二被告之间存在稳妥合同联系,与原告没有任何法令联系,只能由第二被告向第三被告建议稳妥合同法令联系,驳回原告赵某的诉讼请求。中华稳妥成都分公司赢了官司。
中华联合产业稳妥公司成都分公司托付署理人马勇刚先生昨日称,过后他一向在从司法实践视点反思。他说,根本相似的两起案子,其判定成果截然不同,阐明晰一个问题,法令应是一个彼此配套的系统。马先生称,在没有国务院详细行政法规以及相应法令与之配套的情况下,第三者职责险在实际操作中就会存在严峻的缺点,不具有可操作性。1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向全社会发布了《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稳妥法令(草案)》,这也阐明,现在还没有正式实施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稳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