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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再造之第一章《招聘与录用管理流程再造》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3 14:33
第一章招聘与选用办理流程再造
第一节招聘前期办理
第二节面试与体会
第三节选用
第四节签定劳作合同
第五节劳作合同期限和试用期的挑选
第一章招聘与选用办理流程再造
导读
招聘选用是用人单位的开端环节,也是人力资源办理最重要的过程之一。
怎么依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挑选契合岗位要求的人才,提高用人单位的中心竞争力,是每一个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办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在以往的人力资源办理过程中,人力资源办理部门往往重视的是在劳作合同的实行、改变、免除过程中的法令危险,而关于招聘、选用环节,更多的是从办理视点拟定用人方案、发布招聘广告、组织面试等,而没有注意到其间或许存在的法令问题或法令危险。
跟着《劳作合同法》、《工作促进法》、《劳作争议调停仲裁法》等法令的颁布施行及配套法规《劳作合同法施行法令》等的出台,越来越多的劳作者开端对用人单位的招聘选用程序提出质疑或应战。用人单位怎么在新的劳作法令法规布景下,依照法定的权限拟定出合法合理且具有实操性的招聘选用流程,完成对招聘与选用办理的流程再造,是用人单位有必要正视的问题。
用人单位招聘选用职工一般有必定的招聘流程(见表一)。
在确认人力资源规划和招聘方案后,用人单位依据所需职位及其对应聘人员的要求拟定选用条件,揭露招聘广告,招引优秀人才前来应聘;经过必要的面试和体检对应聘者进行甄选、确认当选后,向拟招聘人员宣布选用通知书,签定劳作合同,为其办理入职手续。
招聘选用的每一环节组织恰当,有利于完成“量才录用、人尽其用”,在下降用人本钱和危险的一起又坚持用人机制的生机,也是用人单位在程序方面再造新流程应侧重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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