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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摔倒后猝死 保险公司应该拒赔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3 16:22
【作者:晨风】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同人身意外损伤稳妥胶葛一案,法院支撑了稳妥公司的拒赔决议。
原告赵女士诉称,2003年10月10日,原告与被告太平洋人寿北京分公司签订了个人人身意外损伤稳妥稳妥单一份,被稳妥人为原告之夫李文玉。2004年8月13日,李文玉骑自行车跌倒后逝世。原告后向被告索赔遭拒。现诉请被告赔付稳妥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本案中李文玉先发作跌倒的状况,后发作逝世之状况。能够承认的是,跌倒形成了李文玉左颧部有一处2×3厘米皮伤害和左膝部有一处2×2厘米皮伤害的结果。在通常状况下,上述伤情不会直接形成当事人逝世的结果。
因而,法院以为,现有依据不足以证明跌却是引发李文玉逝世的直接原因,然后证明李文玉之逝世契合本案所涉之稳妥合同承保规模。法院据此依法驳回了赵女士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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