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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无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5 20:33

时至金九,正是楼市消费的旺季,在这种张狂的态势之下,买房更要留意一些细节。而购房合同的签署无疑是最重要的一关,要留意的是,有一些情况下你签定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假如不提早了解清楚,真遇到的时分就麻烦了。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定的房子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署理人署理施行民事行为,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子买卖均应由其法定署理人署理签定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定房子买卖合同,不然,属无效合同。
2、约束行为能力人未获得法定署理人的赞同签定的房子买卖合同。
约束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纪、智力、精力情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子买卖应当由其法定署理 人代为签定合同或获得法定署理人的赞同。没有法定署理人的赞同,约束行为能力人自已签定的房子买卖合同无效
3、以诈骗为意图签定的房子买卖合同。
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秘真持平诈骗手法,致使对方当事人发作错误认识所签定的房子买卖合同。
4、以钳制的手法签定的房子买卖合同。
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产业、肉体或精力上受危害相威胁,迫使其发生恐惧而签定的房子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定的经济合同。
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险之际或使用对方的迫切需要,逼迫对方承受显着晦气的条件所签定的房子买卖合同。
6、两边当事人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别人利益所的房子买卖合同。
是指两边当事人成心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定的合同无效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定书面房子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子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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