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障性住房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22:46所谓保证性住所便是指政府关于中低收入的困难住所家庭供给的,一般都是指那种经济适用房,廉住所这类,那么在上海想要请求保证性住所需求哪些条件,详细流程又有哪些?下面听讼网小编收拾了相关材料供我们参阅,一同来了解下。
一、什么是社会保证性住所
社会保证性住所是我国城镇住所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所,它通常是指依据国家方针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则,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供给给特定的人群运用,而且对该类住所的缔造规范和销售价格或租金规范给予限制,起社会保证效果的住所。
二、保证性住所请求条件
1、保证性住所请求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保证性住所请求人有必要是当地民政部分确认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保证性住所请求人家庭人均住所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所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保证性住所请求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奉养、抚育或抚育联系,并一同共同生活的;
5、保证性住所请求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分承认他处没有住所的。
有以下情况的不得进行保证性住所请求:
(一)独身(含离婚)请求人未满35周岁的不得进行保证性住所请求。但经民政部分确认的社会救助、社会救助的孤儿在外;
(二)离婚缺乏2年的不得进行保证性住所请求;
(三)在5年之内有住所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所的建筑面积超越保证性住住所保证面积规范的,不归入保证规模。但保证性住所请求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严重疾病转让住所并供给有关证明的在外;
(四)收取城镇居民社会保证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子拆迁处理实施办法规则方针取得补偿安顿的不得进行保证性住所请求;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寓居所屋的不得进行保证性住所请求;
(六)具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不得进行保证性住所请求;
(七)兴修、购买商业用房或高规范装饰现有住所的不得进行保证性住所请求;
(八)出资组织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校园的不得进行保证性住所请求;
(九)住所保证主管部分规则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三、保证性住所请求流程:
1、请求挂号:
保证性住所请求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提出保证性住所书面请求,填写批阅表并供给相关材料。
2、审阅公示:
(1)各镇(乡)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应当自受理请求之日起15日内,就保证性住所请求人的家庭收入、产业、住所情况是否契合规则条件进行审阅,提出审阅定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贰言或贰言不成立的,将审阅定见连同请求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处理部分。
(2)区房地产处理部分自收到保证性住所请求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保证性住所请求人家庭的住所情况进行核对,并提出审阅定见,连同保证性住所请求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请求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请求人家庭的收入、产业情况进行核对,并提出审阅定见,连同请求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所保证处理中心。
(4)经区住所保证处理中心审阅,对家庭收入、产业、住所情况契合规则条件的请求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贰言或贰言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挂号,书面通知请求人,揭露挂号成果并报区建设局存案。
3、批阅履行:
(1)大街组织在保证性住所请求人户口所在地、寓居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大街城镇提初审定见、配售计划(2个工作日)。
(2)区县复审保证性住所请求材料、确认配售计划(5个工作日),公示(5日)。
(3)市住所保证部分存案(2个工作日)。
(4)契合保证性住所请求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5)摇中,进行配租保证性住所,对契合条件的保证性住所请求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助,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所的由区房产处理部分给与租金减免;对契合要求配租住所的保证性住所请求人,由区建设局按挂号次序组织配租住所;未摇中,持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收拾的关于上海市请求保证性住所的相关内容,经过上述材料的介绍,信任我们也有了必定了解。想要处理朋友能够参阅上述材料。假如您还不清楚或许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求咨询请致电听讼网,在线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