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能寄希望于“110”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6 12:13由中宣部、公安部、全国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防备和阻止家庭暴力的若干定见》(以下简称《定见》),将家庭暴力归入“110”出警工作规模,引起社会的广泛重视。专家表明,《定见》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进行干涉供给了重要依据(9月8日《中国青年报》)。
家庭是社会构成的底子细胞,家庭成员间的调和与爱是社会调和的底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咱们才向来着重“家和万事兴”,着重“亲亲”、“尊尊”的家庭道德次序。但在现实生活中,再三呈现的家庭暴力现象,不只破坏了家庭这个“安静的港湾”,并且也冲击了整个社会的次序根底。为此,国家公权才有必要介入被视为“私家领地”的家庭内部,乃至经过立法向家庭暴力说“不”。
但是,在承认公权干涉的正当性的一起,终究采纳何种方法对家庭暴力施行恰当的管理,却是一个更为杂乱的实践性难题。就拿公安机关来说,《定见》尽管将家庭暴力归入“110”出警规模,但在详细的施行操作中,却面临着规矩制定者所不可思议的许多窘境。举一个简略的比方,当夫妻间一般的吵架招来“110”民警时,该怎么办?是充任好意的“马大姐”耐性调停,仍是将滥报警者科以行政处分?再比方,严峻的父亲正在拿着笤帚“教育”自己的孩子,差人终究管不论?这些问题,或许从理论上不难拿出“家庭暴力”的概念规范进行判别,但实践中可不是如此简略。当民警深夜面临报警的“妻子”不让带走打了自己的“老公”时,又岂止一个“为难”所能描述!前些年,“有困难找差人”这样的标语现已让不少底层公安机关面临重重窘境,这一次“110”出警会不会再次置警方于“难以自拔”的地步呢?
与法律或许面临的窘境比较,“110”出警关于对立家庭暴力的效果更值得探求。不可否认,在许多场合,出警关于及时阻止正在发作的家庭暴力、保护家庭弱势人群的人身权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一般的家庭暴力也能起到遏止的导向效果。但问题是,民警将施暴者强行带走并进行处分,终究能在多大程度上使行为人“下不为例”?又能对社会起到多大的“引以为戒”的演示效应?更要害的是,这样的出警关于现已呈现裂缝的家庭关系能否起到补葺和康复的效果?被放回家的施暴者还会不会采纳更严峻的报复行为?好像单纯的惩罚底子无法完成对受损社会关系的修正相同,简略的法律处理也底子不足以承载弥合家庭裂缝的功用。而只需不能从底子上补葺这种家庭裂缝,那对家庭暴力的管理而言也就必定是“治标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