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购房合同等于取得房屋产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00:41咱们都知道现在很多人会挑选购买期房,购买期房的时分一般都会在一年之后才会收到房子,这时分咱们购房者就会在交纳定金的时分进行签定一些房子预售合同,这时分会不会获得房子的房子产权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签了购房合同等于获得房子产权吗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根本案情:
赵某多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签定《商品房生意合同》后,一向未到房子挂号组织处理合同挂号存案。几年后开发企业将该房子又出售给孙某,孙某入住后并处理了产权挂号。赵某得知后,向人民法院对房子挂号组织提起诉讼。庭审中,房子挂号组织以为,赵某购买房子后没有按规则进行合同挂号存案,而孙某的挂号手续完全、程序合法,且在挂号过程中没有贰言挂号请求或司法查封的状况。法院因而驳回了赵某的申述。赵某购买的房子为什么没有获得产权?丢失应当向谁追偿?
律师回答:
一套房子多个买房人,依法挂号的获得房子所有权。法令法规规则:《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则:“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处理存案手续。”《物权法》第九条规则:“不动产品权的建立、改变、转让和消除,经依法挂号,发作效能;未经挂号,不发作效能,但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赵某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生意合同纠纷解说》相关规则,向开发企业进行民事诉讼,追偿购房款,并要求补偿其他相关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