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与诉讼代理人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12:53
假如有刑事案子,需求提起公诉,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假如被害人想要建议自己权益的,能够托付诉讼署理人。那么,公诉人与诉讼署理人差异是什么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诉讼署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则内或许当事人颁发的权限范围内署理施行诉讼行为,承受诉讼行为的人。刑诉中被害人的署理人,首要是为被害人或许其家族或本身(如其原本便是法定署理人),首要是争夺民事上的经济利益,所以一般是刑事顺便民事补偿中,作为民事署理人呈现的。
公诉人:是指不必当事人来直接提申述讼,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提申述讼,在我国首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则:
第四十四条 公诉案子的被害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或许近亲属,顺便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自案子移交审查申述之日起,有权托付诉讼署理人。自诉案子的自诉人及其法定署理人,顺便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有权随时托付诉讼署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交审查申述的案子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被害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或许其近亲属、顺便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有权托付诉讼署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子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自诉人及其法定署理人、顺便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有权托付诉讼署理人。
第四十五条 托付诉讼署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则履行。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能够托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能够被托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引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朋。
正在被履行惩罚或许依法被掠夺、约束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一般说来,任何公诉案子的被害人都有权托付署理人署理诉讼,但依据司法实践在下列情况下则是十分必要的:
(1)无公诉人出庭支撑公诉;
(2)被害人不能出庭或不方便出庭,首要是指被害人重伤、逝世或许某些案子涉及到被害人的个人隐私,被害人无法出庭,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需求托付署理人参与诉讼;
(3)被害人对公诉持有异议的案子,有的公诉案子,被害人与检察机关的定见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公诉人员在向法庭申述时,不能充沛表达被害人的毅力,被害人有必要托付署理人署理诉讼,以充沛表达和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
(4)由自诉转为公诉的案子,司法实践中,因为对案子知道的深化,案子的性质或许会发作较大的改变,本来归于自诉领域的案子,有或许转为公诉案子,在这种情况下,原自诉案子的被害人,就变成了公诉案子的被害人,因为公诉案子和自诉案子的差异较大,为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需求托付署理人署理诉讼;
(5)被害人以为需求特别保护其某些详细的合法权益的。
诉讼署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则内或许当事人颁发的权限范围内署理施行诉讼行为,承受诉讼行为的人。刑诉中被害人的署理人,首要是为被害人或许其家族或本身(如其原本便是法定署理人),首要是争夺民事上的经济利益,所以一般是刑事顺便民事补偿中,作为民事署理人呈现的。
公诉人:是指不必当事人来直接提申述讼,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提申述讼,在我国首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则:
第四十四条 公诉案子的被害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或许近亲属,顺便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自案子移交审查申述之日起,有权托付诉讼署理人。自诉案子的自诉人及其法定署理人,顺便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有权随时托付诉讼署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交审查申述的案子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被害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或许其近亲属、顺便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有权托付诉讼署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子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奉告自诉人及其法定署理人、顺便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署理人有权托付诉讼署理人。
第四十五条 托付诉讼署理人,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则履行。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能够托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能够被托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引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朋。
正在被履行惩罚或许依法被掠夺、约束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一般说来,任何公诉案子的被害人都有权托付署理人署理诉讼,但依据司法实践在下列情况下则是十分必要的:
(1)无公诉人出庭支撑公诉;
(2)被害人不能出庭或不方便出庭,首要是指被害人重伤、逝世或许某些案子涉及到被害人的个人隐私,被害人无法出庭,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需求托付署理人参与诉讼;
(3)被害人对公诉持有异议的案子,有的公诉案子,被害人与检察机关的定见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公诉人员在向法庭申述时,不能充沛表达被害人的毅力,被害人有必要托付署理人署理诉讼,以充沛表达和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
(4)由自诉转为公诉的案子,司法实践中,因为对案子知道的深化,案子的性质或许会发作较大的改变,本来归于自诉领域的案子,有或许转为公诉案子,在这种情况下,原自诉案子的被害人,就变成了公诉案子的被害人,因为公诉案子和自诉案子的差异较大,为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需求托付署理人署理诉讼;
(5)被害人以为需求特别保护其某些详细的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