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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有破坏军婚罪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6 16:51
婚姻傍边,有一种叫做军婚,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一种。其实,我国法令有对此进行清晰的规则,损坏军婚是违法行为吗?现在还有损坏军婚罪吗?针对这个问题,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什么是军婚
军婚,是与现役武士构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遭到国家法令重点保护,损坏现役武士的家庭婚姻关系,应遭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武士,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役的官兵。损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武士的爱人而与之成婚或许同居的行为。材料图:解放军某部军婚现场。
损坏军婚罪(刑法第259条第1款),是指明知是现役武士的爱人而与之同居或许成婚的行为。刑法规则:明知是现役武士的爱人而与之同居或许成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钳制手法奸污现役武士的妻子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则科罪处分。损坏军婚罪,是仅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通奸罪,主要是对非武士和武士爱人间发作的外遇进行判刑,可是如果是两个武士之间的奸情,在他们爱人都不是武士的状况下,则不构成损坏军婚罪。
事例
男子张某明知女子李梅(化名)是现役武士的妻子仍与对方同居,后被抓获归案。记者12月18日得悉,因损坏军婚罪,张某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本年30岁的张某2006年因犯成心伤害罪被判刑
两年,缓刑两年。因涉嫌犯损坏军婚罪,于本年5月18日被拘押,次日被拘留,现拘押于顺义区看守所。
据指控,本年3月至5月18日,在北京市顺义区某镇某小区,张某在明知29岁的李梅(化名)是现役武士爱人的状况下与之同居,后被查获。
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现役武士的爱人而与之同居,其行为已构成损坏军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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