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刑期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1 07:49
控制的期限有什么规则
控制的履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但由于控制是一种开放性的赏罚办法,故也离不开大众的监督。
法律咨询:
您好,控制的期限有什么规则?
律师回答:
控制作为一种约束人身自在的赏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越3年。这一期限既反映了控制作为轻刑的特色,又不失作为赏罚的必要赏罚效果。控制刑期的上限尽管比拘役长,但由于控制仅仅约束人身自在,而拘役是掠夺人身自在。从性质上讲,控制仍轻于拘役。
控制的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则拘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归于掠夺自在,而控制仅仅约束自在。别的,关于通过同意脱离所寓居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答应外出的期间,应计入履行期,但超越答应的时刻不计入履行期;关于未被同意而私行脱离地点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履行期。扣除的履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告诉自己,一起书面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同意机关。
相关法律知识:
控制是我国特有的一种轻刑,它具有以下特色和内容:
具有必定期限
控制有必定的期限,不得对犯罪人进行无限期的控制。根据刑法典第38条、69条、第41条之规则,控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越3年。控制的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1日折抵刑期2日。根据第40条之规则,控制期满,履行机关应即向自己和其地点单位或许寓居地的大众宣告解除控制。
由公安机关履行和大众监督改造
控制的履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但由于控制是一种开放性的赏罚办法,故也离不开大众的监督。事实上,刑法典第39条所规则的“遵守监督”,也便是遵守大众的监督。这充沛体现出控制是我国专门机关与大众相结合的司法道路实践经验的创造性产品。
控制的履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但由于控制是一种开放性的赏罚办法,故也离不开大众的监督。
法律咨询:
您好,控制的期限有什么规则?
律师回答:
控制作为一种约束人身自在的赏罚,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越3年。这一期限既反映了控制作为轻刑的特色,又不失作为赏罚的必要赏罚效果。控制刑期的上限尽管比拘役长,但由于控制仅仅约束人身自在,而拘役是掠夺人身自在。从性质上讲,控制仍轻于拘役。
控制的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规则拘押1日折抵刑期2日,是因为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归于掠夺自在,而控制仅仅约束自在。别的,关于通过同意脱离所寓居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答应外出的期间,应计入履行期,但超越答应的时刻不计入履行期;关于未被同意而私行脱离地点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履行期。扣除的履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告诉自己,一起书面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同意机关。
相关法律知识:
控制是我国特有的一种轻刑,它具有以下特色和内容:
具有必定期限
控制有必定的期限,不得对犯罪人进行无限期的控制。根据刑法典第38条、69条、第41条之规则,控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越3年。控制的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1日折抵刑期2日。根据第40条之规则,控制期满,履行机关应即向自己和其地点单位或许寓居地的大众宣告解除控制。
由公安机关履行和大众监督改造
控制的履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但由于控制是一种开放性的赏罚办法,故也离不开大众的监督。事实上,刑法典第39条所规则的“遵守监督”,也便是遵守大众的监督。这充沛体现出控制是我国专门机关与大众相结合的司法道路实践经验的创造性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