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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34)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8 01:15
我国刑事审判形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变革进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表现了这一趋势?()
A.扩展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B.延伸榜首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C.答应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D.增设当事人宽和的公诉案子诉讼程序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再次修正,沿着控辩式庭审方法变革的方向取得了新的发展。如完善了逃避准则,规矩辩解人有权请求逃避及复议;变革辩解准则,完善了法律援助准则,扩展了法律援助辩解的适用范围,强化了辩解律师的会晤权、阅卷权、请求调取依据权及保存工作隐秘权等执业权力;修正依据准则,《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矩了“公诉案子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当”的规矩,建立了不合法依据扫除规矩,完善了证人维护准则,建立了证人作证补偿准则;完善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榜首百八十八条建立了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准则,此外,辩解人有权请求法庭告诉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判定人作出的判定定见提出定见,辩解人能够就科罪、量刑问题进行争辩,等等。上述新规矩都有助于控辩式庭审方法变革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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